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日前回应降价纠纷,称双方当事人应根据约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解决。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日前表示:网上房地产报价20%的可浮动幅度,并不是限制开发商降价,也没有任何一个文件限制企业降价。只是,如果报价可浮动幅度超过20%,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业内看法 业主应该有契约精神从法律上说,开发商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降价或涨价是市场行为,除非涉嫌坑蒙拐骗。对于业主而言,需要有市场风险意识,像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其房地产市场已经经过几十年的上上下下,客户都有承受能力。
——上海宝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健认为
对于企业来说,降价属于自主经营行为,只要降幅不超过成本,不形成恶意不正当竞争。对于业主来说,应对市场行情有自己的判断,除非合同有约定,否则没有权力要求开发商停止降价,或者享受同样降价待遇、补偿、退房待遇。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来说,对于此类市场行为,不应过多干涉。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志民认为
现在人们购买大多数商品,都有诸如“7天无条件退货”、一定时间内包退包换,免费维修等,而商品房作为大宗商品,却没有类似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应该说,目前房地产行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缺少过渡性、缓冲性的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使得行业管理过于刚性,也因此在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产生刚性对立和矛盾。
——银亿集团销售部总监王士章说
房价下跌还是要“悠着点”。
——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分析师方宗翰认为,从老业主来说,有些人甚至集几代人的心血在房价的峰值期购买了房子,房价下跌可能一下子损失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心理上饱受煎熬。
上海部分地区2008-2010年房价上涨幅度超过100%,现阶段由于限购令与限融条例(银行信贷、证券融资等渠道被封闭)的出台,在外来购买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上海项目为了自救必须下调房价。
——对于降价潮率先在上海出现的状况,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韩长吉表示
这事儿落到谁头上,估计怎么想怎么郁闷,不闹反而是不正常的。苦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在没有太多投资客争抢的情况下出手买房,没想到转眼之间,开发商一降价,差不多首付的50万元就没了。
——有看法认为
微博评价 房子为何不能“三包”?房子已成为所有中国人绕不过去的事情,开发商大降价,引发退房风波,各方言论在微博上也展开了大辩论。
网友温倬卓joejo:只要不是炒房,而是花费毕生积蓄买房自住的家庭,可以理解,值得同情。
网友皮波:房价如果购买之后涨了20%,会去补钱给开发商吗?
网友Dum:房价本来就是市场决定,如果你觉得太贵,可以不买。买了就是你的,必须承担风险。法律没有规定房地产不能降价促销吧!
龙湖业主:房子也是正常商品,而且是老百姓的一生积蓄,为何不能退房不能退款?期房是全新的,业主都没拿到房子何谈使用?全新商品为何不能按照“三包”要求退货?
龙湖业主:我们不反对降价,我们反对开发商的暴利和欺骗。
李保均:房价下降遭业主围攻,不依不饶,这最真实地反映了当前国人对于房地产的心态:坚信房子涨价,一边名义上买房,一边想炒房牟利。明白了这个心态,你就明白为什么房价总上涨,为什么调控效果差,为什么地皮奇货可居了!这种心态,才是万恶的房价的根源。不过,更根源的,是滋生这种心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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