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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新规:转租骗租者5年禁涉保障房

2011年10月26日 16:10:42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
  -公租房 新政聚焦   北京严格落实“40平”原则   年内配租一万套公租房要配建食堂

  “公租房的意义在于满足最基本居住要求,而不是享受型住房。”昨天,市住保办负责人表态,年内将实现公租房配租一万套以上,设计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单套公租房面积标准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记者从市住保办获悉,北京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今年开工建设公租房6万套。中关村园区、亦庄开发区5000余套公租房竣工并开始启动配租,年内将实现配租一万套以上。

  保障房渐趋“以租为主”

  根据昨天下发的通知,公租房建设涉及三类主体,首先,市、区县政府通过新建、收购、长期租赁三种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具体而言,政府可由指定机构收购在建但未配售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作为公租房,也可收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及社会存量房源作为公租房;政府或者指定机构可从定向安置住房和商品房中,长期租赁部分价位、区域适当的房源,配租给公租房申请家庭。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资金统筹使用。从文件表述不难看出,保障房供应结构明显向“以租为主”倾斜。

  此外,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或者所属企业应当按照统一规划,采取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公租房。对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后腾出的厂房、工业用房等房屋,可依照规划按照公租房建设标准,改建为公租房。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强调,在公租房项目大盘子里,政府筹建房源占六成。

  严格落实“40平”标准

  通知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单独列出。普通商品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房建筑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30%。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以及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的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房比例还应适当提高,配建的保障房以公租房为主。根据需要适当配置洗衣房、食堂和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

  公租房住户将实现拎包入住,装修一次到位。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单套公租房面积标准以每套40平方米左右为主。邹劲松告诉记者,北京将在公租房户型设计时严格落实要求,在40平方米上下浮动。

  “建筑工人需要多人间单身宿舍,三口之家需要单元居室,老人则更看重无障碍设施。”邹劲松强调,鼓励建设单位丰富公租房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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