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都纳入公租房的供应范围内。
此次通过的公租房细则,涉及了公租房建设、审核、分配及后期管理的各项政策。其中,在公租房资质审核方面,将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分配上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
会议指出,市、区县政府按照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要求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公租房。鼓励社会单位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鼓励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持有、运营公租房。
会议强调,区县住保部门要定期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资格进行复核。防止拒交租金、转租等违规情况发生。要依托社区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全市住房信息系统,努力解决人户分离带来的管理难题。收集信息,摸清底数,保障公租房租赁的公平公正,为真正有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北京市从2009年开始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到2015年年底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60%以上。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累计落实公租房项目98个、共10.3万套。今年年内将配租1万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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