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人在北京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所在的小区施工(其身后的楼即远洋沁山水公租房)。
弄虚作假、转租转借、房屋闲置、擅改用途……昨天发布的《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设定了保障家庭不得触犯的“道德红线”,一旦越界,5年与保障性住房无缘。其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移交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鉴前车:单列篇幅划“禁区”地铁5号线,北端是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居住区天通苑,南边是保障房项目万科红狮家园,一南一北一老一新的两处保障房项目,同样也是京城两处著名的出租房聚集地。北京市自1998年房改以来一直坚持大规模建设保障房,但其保障房分配乃至后续管理一直饱受专家学者诟病,甚至出现海淀某个廉租房项目入住消息刚刊登,招租的负面报道随之而来的现象。前车之鉴,对于“公租房”这个保障房的新生力量,北京市这次在政策里单列篇幅划出“禁区”。
查作假:收回住房补交租金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收回住房,并按照两倍公租房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其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移交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