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房东hold不住了 称一年半内房价若跌了可退款

2011年09月16日 11:23:11来源:扬子晚报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

  受金九新房上市量增大影响,9月南京二手房成交量和挂牌价都下跌明显。强大的看跌压力也让一些二手房主不淡定了。竟然有人打出了房价下跌包退款的售房广告。

  此前本报报道过城东仙林有一楼盘打出过保证涨价的广告,并与购房者签订合同,降价了退一成房款。这一做法已经不再是新房开发商的专利。

  昨日在南京某地产家居网二手房交易平台上,河西一个卖房的房主打出了类似的承诺,他表示对方在成交后一年半内如感觉房价下跌,将原价回购,之前的居住费全免。

  据记者了解,这位打出广告的房主王先生,有一套位于建邺区地铁兴隆大街站附近一个小区的63平方米二手房源,精装修,总价95万元,双方各自付税。由于房产在他手里已满5年,因此也不需付营业税。

  “我急用钱,所以才出了这个主意想快些卖掉。”记者昨日联系上王先生,他这样回答道。那么对于房价下跌如何认定呢?因为之前仙林那个包涨的楼盘就因为开发商不认同业主的房价下跌论,因此不同意减免房款。

  “这个不用担心,只要你自己觉得跌了,想退房,就可以退。”王先生听到记者的疑问后表示完全不用担心,不论是什么原因都可以退房,并且可以签订合同来加以保障。

  而对于南京房产5年内转手要缴纳5.55%高额营业税的规定,王先生还表示,只要在一年半内退房,所有税费都可以由他来出。并且之前居住的费用一分钱不收。

  对此,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是买卖双方合理签订的民事合同,都会受到法律的保障,只是卖方人所承诺的这些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购房者也要咨询法律人士,仔细审查,不然容易被卖家钻了法律条文的空子。

  而二手房业内人士则表示,从这位房主的话里还是能看出诚意的,之所以出现这个情况,主要是因为房主急用钱,因此具有个别性。但是目前二手房不景气的市场情况也是造成房主出此“下策”的原因。

  实际上,购买二手房涉及到验房、贷款、过户等一系列非常繁琐的手续。如果不是房子出了太大的质量问题,或是该小区房价暴跌,即便房主愿意付税,买了房的人也不太可能把房子退回去。 

 

 

评论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