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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安置门”事件追踪 安置房到底安置了谁?

2011年08月23日 10:54:35来源:浙江在线责任编辑:李茜茜字体:【大】【中】【小】
简介:
  3、村干部低价购房为哪般?

  此次“安置门”事件中的另一个焦点,则是时任新桥村村支书葛彩华和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各获以成本价购得一套房的奖励。

  两名村干部凭什么能以成本价购房?余乾寿说:“当时村里考虑到我们任职时间较长,争取三产返回地项目较多,报批比较辛苦,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我们以成本价各购买一套房子。”

  据余乾寿提供的相关协议书和会议记录来看,余乾寿享受的是顶跃房3001室,面积200多平方米;葛彩华享受的是2801室。

  这两套房子,让两名村干部获利多少?以余乾寿的顶层套房为例,当时市值约180万元,有100多万元的获利空间。葛彩华通过“奖励房”也获利近百万元。

  此外,他们又在隔壁的蔡桥村各获得140平方米的成本价房的“奖励”。“奖励”理由是对该村建安置房也有贡献,为之“帮过忙”,从中又分别获利100万元左右。

  柯玉平等许多村民说,这些村干部每月有工资,为村里办事是应该的。建房子有贡献,可以“奖励”两套房子,那么县干部是否可以“奖励”更多?这太荒唐!

  对此,徐孟鹤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初步处置意见,这两套房子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将予以追回。

  此次“安置门”事件中,村干部名下各有数十套房也是关注的焦点。以余乾寿家为例,其妻子、女儿、女婿等家人名下就有13套房。余乾寿称,只有2套房子是他家的,包括奖励的一套房在内,其余11套房均是挂靠关系。“这些都是外村购房者,我都不认识的,分开挂靠我的家人名下,是为了报批时不至于太显眼。”余乾寿这样解释。

  一名姓徐的购房者说:“我这套房是去年上半年从另外一个购房者那里转来的,外加了几十万元,确实挂靠在村干部名下,至于是谁我还不知道。”

  有村民说,有关部门应将这些购房者名单公开,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并要查清购房者和村干部之间的关系,这样才令人信服。

  4、安置房怎会变成商品房?

  这批安置房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案是怎么定下来的?又是怎样流向市场的?

  徐孟鹤说:“2008年4月,新桥村上报了分配原则和方案,当时我就问有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是否有驻村干部参加。得知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未有驻村干部参加时,我又叫驻村干部联系,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分配方案。”

  “对于三产返回地的处置,并没有严格规定,基本上是由各自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不过需要报镇政府审查、公示,并报县国土局备案。”徐孟鹤说:“当时上报的名单里,购房者都是当地村民,并没有涉及房开购房等情况,要是当时知道就会纠正了。”

  记者发现,据当时上报的分配原则和方案,以及村两委会议记录表,确实没有提到房开购房等情况,并规定安置房全部由本村村民按定价认购,赢利部分实行货币分配返回村民。对此,余乾寿说,当时上报镇政府的材料并未提到房开购房等事,这些是他们和房开等单位之间的内部约定,“几乎所有的村都是这么操作的,要是如实上报,肯定批不下来的。房开拿的109套房子,也是以村干部或村民的名义购房而上报的。”

  余乾寿说,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行政划拨的安置房用地,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其土地性质变成了出让性质,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村里的安置房在满足本村村民需要外,可以再推向市场。

  据了解,瓯北功能区范围内,目前有未建设的三产返回地1500多亩,此次“安置门”是否妥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这些三产返回地的建设。

  永嘉县委书记盛秋平表示,现在有些村管理比较乱,再加上土地和房产资源比较多,给一些村提供了违规操作的机会。目前,该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调查组,将严肃查处此事,是违规的纠正,是违法的查处,该追回的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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