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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市区公积金提取总额达4.85亿元

动用公积金付房租的人多了
2011年07月28日 08:49:59来源:温州商报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

  眼下,不少年轻人正面临着资金紧缺的尴尬。部分租房族开始动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透露,近段时间前来咨询和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无房族明显增多。

  前几天,在市区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高先生来到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公积金还房租的相关手续。“租金涨了好多,一般两室一厅的房子,装修不是太差,租金都要1500元以上。”说起租房,高先生就头疼,因为扣除房租后钱包就瘪了。来自苍南的高先生在市区属于无房族,在市区上班要租房子住。尽管每月能领取3000多元的工资,但扣除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费用后,剩下也只有2000来元,扣除房租后口袋里的钱连维持生活都有点困难。于是,他想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以减轻生活压力。

  在市区一家媒体上班的曹女士最近也产生了用公积金付房租的念头。曹女士夫妻俩每月的工资总额约4000多元,夫妻俩在市区租了一套房子,每月的租金要1500元,加上家庭开支,曹女士发现手头的钱总是不够花,她也打算用公积金来付房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除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外,还可用以支付自住房屋房租。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4.85亿元,其中用于还贷提取的2.22亿元,用于购建房提取1.38亿元,包括用于租赁在内的其他提取1.25亿元,而2010年上半年包括租赁在内的其他提取仅0.91亿元。

  据了解,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须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还房租时,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地租赁住房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须经租赁房源所在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出租方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租金收款收据、婚姻证明、户口簿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或公积金托管单位审核同意)等材料,到公积金办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材料符合规定的,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出租房市场平均租赁价格核算提取额度,依据有关规定,无房族一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还房租一次,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元。申请获批后,公积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将批准的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或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商报记者朱建波

  >>>相关链接 以下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民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3.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5.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7.离休、退休

  的;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10.出国、出境定居的;11.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12.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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