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预测,如果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将面临最高数亿的税负压力。“虽然只是对增值部分征收累进制税率,但是大多数开发商都不曾预料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新政会如此快速地出台,因此多数需要缴纳的税款已经挪作其他项目成本,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可能直接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同时收益率大打折扣。”上海兴海房产综合开发公司的一位高层向记者表示。
也正因为如此,新政出台后两天内,房地产股在内地和香港的资本市场全部陷于恐慌。不过,恐慌过后,股市信心还是逐步修复。究其原因,除了较理性的投资者能分辨不同企业的不同财务状况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开发商在执行方案中看到了可以避免足额交税的空间。
按照《通知》精神,如果开发商因拒不提交纳税材料等原因无法进行清算,税务机关“可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成为清算的阻力和部分开发商突破政策的空间,政策具体效力多大,还得看地方细则的出台和落实。”有市场人士表示。然而,在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布近一个月后,市场仍未看到一份完整的公开的地方税务部门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操作细则。
持有税:落地概率依旧不大
近期,另一个与税收有关的房地产调控传闻是物业持有税。讨论源于某房地产业直接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一次公开言论,该人士称,可以考虑通过对大户型征收“持有税”的办法来保证住房结构调控政策的顺利推进,如12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可以征收一定数额的物业持有税。
消息一出,引来舆论一片哗然,与土地增值税政策不同,对持有税的评价,业界似乎贬多褒少。“对大户型的面积如何确定?这种确定如何能得到公众信服和认可?为什么居住面积大就要额外交税?这些都会成为公众广泛质疑的话题,简直没有可操作性。”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强烈表示了对这一提议的反对。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上海区副总经理于丹丹则认为,这一提议很可能是决策层在出台大型政策前的一种市场摸底。在《物权法》及物业税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出台前,政府官员及专家学者通过“放风”方式向市场探听虚实的做法此前时有发生,主要目的是观察市场对可能出台的新政的反响。“如果目前的政策调控迟迟未能见效,不排除新税种出台的可能。如果都能有效落实,显然不需要更多约束需求的政策。”她称。
记者观察
调控交易环节,楼市需要一针“安定剂”
在这场多管齐下的房地产市场整治中,从交易环节入手进行的稳定市场型调控已经拉开帷幕。
一方面,从去年初开始,国家对房地产交易税的研究就在提速,改革的信号相当明显。国税总局对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建筑征收房地产税,以及对包括房地产在内的8个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算是预热。而后,九部委出台“国六条”细则,住房转让营业税的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立刻形成一定“杀伤力”,泼了二手房市场好一盆“冷水”。
“房地产的税制改革自然是此次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当时就向记者表示,“无论是何种措施,政府的目的都是希望进一步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而从结果来看,政府还是决定从年限上而非税率上来加强税收调控,主要为的还是一个执行力问题。”
陈晟还认为,今后,围绕节地能、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调控主基调不会改变,房地产税制改革也将围绕这些一贯的方针展开,对投资者、资源占有者的影响也会逐步显现。同时,一些开发商也意识到,房地产税有趋势成为未来政府控制房地产投机行为的必要手段。
另一方面,为培育一个规范稳定、良性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国家也加大了对楼市交易秩序的整治力度。去年下半年,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先是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后又召开“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严厉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风暴就此刮起。今年年初,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资金监管政策,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被放到重要位置。
根据三部委作出的部署,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合同欺诈,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6类违法违规行为将在这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顿活动中被重点查处。目前,各地也已经展开行动,检查、曝光、处罚……房地产交易行为被套上“紧箍咒”。
在业内人士看来,政府开始整治房地产市场交易过程中的“痼疾”,也是对此轮房地产调控的进一步落实。
不过,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国家发改委日前就指出,一些房地产企业规避套型结构调整规定、变相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这些也会影响到市场预期的稳定与否,因此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