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年内”售购一套住房

如何确定免税金额?

2006年11月02日 13:24:20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市区李先生来电咨询,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另购住房的,可视其已购入住房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那么一套和多套是怎么确定的?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地税窗口回复:对一套和多套暂定如下:纳税人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另购住房的,以纳税人申请其购买的一套住房和销售的一套住房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一年内售购一套住房,应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姓名为准;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