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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维护房产交易新秩序

炒卖房号不能再玩了

2006年11月02日 13:19:02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国家屡次宏观调控后,市区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变化。在这种背景下,怎样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日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四部门,联合推出了《温州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计划,其将用一年左右时间,不断落实房地产市场交易环节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类行为将受严厉查处

  据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处长程成顺介绍,此次在去年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根据计划,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首先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将查处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法预售或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各种变相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查处商品房预(销)售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炒号子、炒楼花等行为;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查处交易过程中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欺诈行为,包括在房屋面积分摊中弄虚作假等故意侵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及商品房违规交付和商品房质量低劣的问题;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查处中介机构无证经营、发布虚假信息、乱收费等行为;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规范举办房地产交易会的主体、内容、周期、时间、地点等行为,查处违规展销活动和违法违规参展企业和参展项目。

  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此次整治将使房地产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得到及时查处。

  不良企业将向社会公示

  相对于往年的房产秩序整治,此次将通过4个阶段保证方案的实施,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规定,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与部署安排阶段(今年11月10日前),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阶段(2007年3月底前),第三阶段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2007年7月底前),第四阶段为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07年9月底前)。

  另外,四部门将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业和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项目,组织力量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从严查处。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特殊时期的特殊意义

  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至9月份,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下降趋势,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11.02亿元,增幅比上年同期降低10.4%。与此同时,上半年全市商品房上市量明显减少,经济适用房成亮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09.3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3%。而经济适用房投放销售面积约9万余平方米,比去年下半年投放量增长近50%。

  今年以来,我市房屋销售价格总水平涨幅得到较好的抑制。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8月份,我市房屋销售价格的涨幅同比回落0.6%;其中,二手住房价格同比涨幅回落1.1%,商品住宅的价格同比增长为零。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我市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房地产投资增幅回落,商品房投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自住型住房消费逐步释放,市场总体形势比较平稳,但市场局部也出现了一些制约房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因素,此次市场秩序整顿将是一个很好的弥补。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前些年的市场整顿,此次由于是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落实宏观调控的一项举措,所以其力度和严厉性都将是历年来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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