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上除了对房价的升跌进行猜测外,为消费者如何置业“出谋划策”的“指导性意见”也繁芜复杂,让人无所适从。
在房价暴涨的今天,我们究竟应该秉承一种怎样的置业观念?
经济条件与生活理念是决定因素
彭清正
城市楼价突然暴涨,尤其是市区中心楼价一时失控式的上升,使到价格问题一时抓住了全社会的眼球。于是有人提出应该到郊区去买房子,因为那里价钱相对会便宜些,并且郊区盘的环境要比老城区好,产品的档次也越来越高。也有人提出反对,认为购房应该回到市中心,理由是郊区盘的价格也在疯涨,虽然价钱相对低点,但在郊区的生活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另外老城区是教育强区,从为孩子以后的读书着想,回市中心买房才是“长久之计”。
市场上始终有两种不同取向的消费群体,选市区盘好还是选郊区盘好不能一概而论,都有着不同的价值标准。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媒体各自偏向的观点,似乎是将自己的体会强加到了具有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群体身上。
其实购房者买房子不仅买进了房屋的实体,还将不同生活质素带进了自己的生活。买房子当然要考量价格,但购房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甚至是一个城市、一个区域的社会环境也要给予充分考虑。房屋所在的区域位置,交通是否方便,将直接影响区域居民工作、学习、出行的便捷程度和未来住宅投资的价值提升。而购物、休闲、娱乐、医疗、教育等配套机构是否完备,区域人文生活居住氛围是否浓郁,这些因素正是决定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每个人特定的经济条件以及营造个人生活环境的理念则是个体消费者作出最后置业决策的决定因素。有人追寻天伦之乐,喜欢大房子享受几代同堂的欢乐;有人向往简单舒适的“小日子”,三口之家乐也融融;有人觉得郊外绿树青葱,居住其中得到全身心放松的休息;也有人觉得市区车水马龙,配套成熟更贴近生活习惯。正所谓“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消除市区郊区差距政府责无旁贷
冯科
房地产不是一种普通产品,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房地产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一块土地上面只能建设一定数量的房子,面对共同的需求,无法再重复生产以满足新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不可替代性;其次,捆绑在土地上面的城市公共服务,比如医疗、教育、购物、休闲、娱乐等具有某种程度的不可复制性。再者,不同的区域,人文氛围和交通便利的差别相当地大。
因此,出现“宁要市区一张床,不住郊区一套房”的观念不足为奇,其关键在于市区与郊区的配套差距。而消除此中的配套差距,单靠发展商的力量是不足够的,政府应当发挥积极作用。毕竟,房地产既非单纯的私人产品,亦非单纯的公共产品,它是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结合体,具有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共同性质。说它非公共产品,因为它不是由政府提供的,而是由开发商提供的,说它不纯粹是私人产品,因为土地在中国属于国有,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与之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电讯、教育、医疗等服务又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因此,政府在完善郊区的配套公共服务方面责无旁贷。政府要发挥郊区土地对市区土地的替代性作用,就必须增强相关配套,甚至在公共服务方面要做到比市区更方便、更完善,以便形成一定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市民向低价的区域流动,缓解市区楼市供不应求的局面。
具体而言,比如教育应当由政府组织,凡是郊区新建社区,应当统一由政府教育部门引入高素质的重点学校,由政府统一管理,避免出现私人办学普遍存在的“名不符实”的情况。此外,社区的交通也应当由市政部门配套,才能有效解决运营中的长期服务问题。
房产商的口号没什么不对
邹啸鸣
在我看来,的确有很多学者说话不负责任,我指的是不符合学者的学术道德。当他们的预测与事实的发展不符的时候,不是修正自己的预测,而是影响决策,逼迫市场。
如果这是房产商的口号,就没有什么不对,因为他的楼盘就在郊区,卖什么吆喝什么,他总是希望消费者放弃别人的,买自己的。
但作为消费者,基本上选择都是理性的。之所以会选择郊区的,要么是自己的收入水平只能买得起比较便宜的房子,而这样的房子在郊区。要么是自己的工作选择余地较大,郊区也能寻找到合适的且工资水平不吃亏的工作,要么是已经没有工作压力,无须在市区中心寻找更好的工作。
总之,选择市区的房子可以获得交易上的好处,但是房价已经将这种好处匡算在内。随着这种“交易上的好处”的递减,房价也在递减。着重赚钱的人会选择市区的,着重花钱的会选择郊区的。无所谓“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