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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权到期不续将收回 补交价为基准价35%

2006年10月09日 08:49:5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产权到期不续将被收回———

  深圳建市20多年来,很多原行政划拨用地出现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问题,这些房地产到期之后怎么办?深为深圳最近一些房子产权到期户所担忧。

  记者从深圳国土部门了解到,根据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将是今后解决商品房到期等问题的蓝本。

  深圳市国土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根据《规定》,期房到期延长方式有两种,一是补交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二是支付土地租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房地产不办理续期手续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消失,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

  补交价为基准价35%

  “深圳市政府的相关法规已经对此有了明确规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柳立辉律师表示,根据政府规定,房屋产权顺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该房产的土地所有者在1988年3月1日后与国土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二、土地所有者(或开发商)在顺延房产产权时必须提供正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办理产权顺延手续要提前一年进行申请。”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闻毅律师表示,在经国家机关确认该房产还能继续使用的前提下,经过相关手续并交补地价后可以进行产权期限的顺延。“若按照每年地价保守升幅约5%估算,业主交纳补地价宜早不宜迟。”

  按照我国有关法规,人们购买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都是70年。而深圳目前建设才不过二十余年头,怎么会出现房地产到期问题呢?

  对此,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员解释说,所谓到期房地产主要是指房地产证登记的土地使用年限或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根据这个规定,国家机关、军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财政投资的非经营性的行政划拨用地上的房地产,加油加气站,列入旧城(村)改造规划区域的房地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使用的公用设施,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续期的房地产,不适用该《规定》。

  按照《规定》,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修正,补交地价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按年支付,其标准由市国土管理部门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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