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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住房结构 双70%指标能否实现药到病除

2006年05月31日 09:05:51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专电(记者董素玉)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的“双70%”硬指标(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格外引人关注。

  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可以说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众多问题的深层症结,那么,此番九部门开出的这味“药”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呢?

  从最近北京市建委网上公示商品房销售信息中,可以得出一个有意思的计算结果:用统计数据中没卖出的住宅总面积除以没卖出的住宅套数,可以发现北京待售商品住宅的平均面积竟达到了143.9平方米。

  这个数字显而易见地向人们说明了为什么房地产市场一方面是大量的商品房空置,而另一面却是大部分普通百姓买不起房。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另一组数字也诠释了同样的问题。在24个大中城市里,每套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商品房面积的比重还不到50%。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房地产市场供给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直接抬高了商品房的平均价格。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评价,九部门此次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放在各项调控措施的首位,可见政府对这个问题的重视。通过调整住房结构解决房价上涨过快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但来自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矛盾现象值得关注。事实上,在国家以往出台的宏观调控措施中就曾多次提到过调整住房结构,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在部分地区房价伴随着百姓的怨声快速上涨的同时,不少地方政府也多次做出过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承诺。而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则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完成经济适用房投资仅为62亿元,增长2.6%,同期完成商品住宅投资高达1888亿元,增长23.1%。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指出,要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政府首先要调研清楚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人群占总体购房需求的比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包括中低价商品房,并不应该仅仅是绝对数字增长的问题,关键是增长的比例和幅度是否合适,是否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专家认为此次国家房地产调控细则明确提出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比例要求,可以有效地解决某些地方在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上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但地方政府能否将这些硬指标落到实处还有待检验。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在落实调整住房结构的“双70%”规定中,要防止出现三个“变向”:其一,要稳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房价,防止热钱从炒“豪宅”到炒“小户型”,如果“小户型”价位过高,即便是占到“70%”,百姓依然承受不起;其二,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地段,如果把这些住房都建在偏远郊区,即便百姓买得起,也会住得难;其三,防止开发商在“小户型”做文章,如增加住房高度,将“小户型”变向建成“大户型”等。

  令人欣慰的是,为了避免在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此次调控细则强调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并要求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尽管调控细则从出台到效果显现还有待时日,但已经让很多市民翘首以盼。北京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希望此次调控能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百姓的住房问题,不是“杯水车薪”“望梅止渴”,而是让我们真的能买得起,并且买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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