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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家认为房产新政有利楼市健康发展

2006年05月30日 12:32:34来源:浙江日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决定从6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房地产新政,楼市新一轮调控的号角正式吹响。浙江楼市又将会因此面临怎样的变化呢?昨晚,新华社刚一播发这条消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部分专家、消费者和房产商。

  中小户型超70%,更多老百姓将买得起房

  “政策的出台显然有利于满足普通购房者的自住型需求。”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在谈到房产新政策时显得颇为兴奋。

  她分析说,《意见》中提到,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条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意味着任何一个新建小区内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数都将超过70%,该政策实施后,近年来大户型一统市场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何从华告诉记者,住房供应结构彻底扭转后,同样的土地资源将提供更多数量的商品房,而且户型面积下降后,房屋总价也将大幅下降。另外,根据《意见》规定,各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也将加大,这些有利于让中低收入家庭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购房梦想。

  楼市投机更难了

  房产新政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的意图十分明显,如将征收营业税的期限从之前的2年延长到了5年,将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三成以上。

  “新政出台后短期内成交量会有所下调”,这是接受记者采访的不少房地产界人士的一致判断。但从长远看,在住房供应结构转变的基础上,通过税收杠杆和信贷杠杆的调节,将进一步引导市场,促进楼市持续平稳发展。

  “最直接的就是炒房的人少了,可供普通消费者选择的房子增加了,这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而他们潜在的购房需求十分巨大,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后,普通消费者的购房需求肯定将会充分释放。”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副处长江胜利分析说。

  为楼市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对开发商来说是一个考验。《意见》规定,对于已经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由于原先的设计、拿地时的成本核算都是按照较大的套型来计算的,现在这样一来,项目开发的成本就增加了,我们要按照《意见》要求好好核计了。”杭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更多开发商还是对新政表示了认可。浙江众安房产公司副总经理金尼告诉记者,新政给开发商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要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房产品。今后,房产企业应该在户型设计等方面多下功夫,在有限的面积内合理布局,提高得房率和丰富使用功能,为百姓多提供经济实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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