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务机关确定房屋出租价格的“最低计税标准”,对纳税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租金收入的,按照“最低计税标准”征税。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目前地税部门正在进一步调研出租房计税标准问题,不过少申报租金的问题在本市并不很突出。
税务总局明确,对纳税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租金收入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为了合理确定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收入,地税部门可以参考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资料,分区域确定房屋出租的计税租金标准并适时予以调整。对房屋出租人不申报租金收入或申报的租金收入低于计税租金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由地税部门按计税租金标准计算征税。
另外,地税部门今年还将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提高出租房税款委托代征的覆盖率。孙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