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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调查模式20年未变的尴尬:购房竟未列入

2006年02月05日 11:18:15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最火热”的消费项目竟未被列入调查

  近年来,城镇居民的房地产消费持续升温,成为消费市场的新亮点。然而,这一当前最火热的消费项目竟然没有被列入调查部门的居民消费支出范围。

  据统计,2004年,成都市区居民人均购房支出2237元,增长达67.6%。广西去年上半年开发收到定金及预付款44亿元,同比增长了58%,其中个人购买住宅商品房比例高达99.8%。但是,传统调查中的居住消费项目内容,只包括住房装修、生活设施配套、居住服务等相关费用,而没有计算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支出部分。

  杨小西说:“不计算购房款,成都市区居民的居住消费增长幅度只有17.2%,增幅与购房支出增幅相比差得远。”如果把购房支出计算在内,四川省城镇居民每年的消费支出就会多增长6到7个百分点,“住”在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可能翻一番。

  有关专家认为,国家统一口径的调查不把购房计算在内,可能考虑到购房者有投资的目的在里面,不能完全算做消费。而且,购房支出是多年积累的消费,属时期消费,算作点时消费不合适。但是,人们用于购房的资金多了,肯定要影响其他消费支出,完全不计算也不合理,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不适应,为消费政策提供参考也可能产生偏差。

  记者还发现,社会保险保障也不在消费支出调查范围内,一些有关的商业性支出也没有。四川省城调队人员分析认为,在一个城镇居民家庭支出中,保险保障所占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将来任何人都逃避不了社保消费支出,完全不计算在调查范围内,说明调查制度的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丛峰王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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