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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物业喊生存难 写字楼物业费纠纷谁之过?

2006年01月17日 11:07:16来源:齐鲁晚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对于购买写字间的业主来说,一旦购房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而对于物业来说,收不上费用则直接关系到其生存,这其中的矛盾就集中在相关费用和服务上。而相关法规的“调和”有时则更让人困惑。

  物业收费谁来监督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写字楼的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合同约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规范和指导。

  记者随后对省城几家写字楼的物业收费进行了调查,发现省城的物业费大多在2元(每平方米每月)到3元之间,但也有的写字楼达到了六七元的“高价”。正如业内一位娄总所说,写字楼不同物业收费也不同,其中比较复杂。但问题随之发生,由于前期的物业一般都由开发商指定,而物业费用的换算专业性又很强。一旦写字楼物业收费的确有“猫腻”,应该找谁去投诉,哪个部门又来监控呢?

  而对于很多写字楼物业来说,由于没有相关法规的遵循和制约,不少物业公司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据负责省城某写字楼物业的李先生介绍,在不少细节方面的收费他们只能参照居民住宅的物业标准。

  据济南市物价局房产处一位张先生介绍,由于国家已经将这一块交由市场调节,他们不能越权管理,目前只能通过物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否则只能诉诸法律。

  业主委员会能否维权

  根据相关规定,其实写字楼物业收费的监控和调节者正是业主自己。据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的郑先生介绍,出现费用认同上的矛盾,最好是业主联合起来,以业主委员会的方式与物业“讨价还价”,争取业主的利益,最极端的无非是群体罢免现有物业公司,以竞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符合业主利益的物业公司。

  据有关人士称,市场调节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它以合同的形式解决复杂的写字楼物业费确定问题,这就要求购房者或者业主要遵循新法规下的游戏规则,一方面,在购房的时候就要将物业与房产放到同样重要的天平上衡量,不要房子到手却不愿支付高昂的物业费用。另一方面,购房后业户应联合起来,以业委会的形式制约物业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使得写字楼经济尽快进入一种业主省心、物业尽责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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