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买得起房养不起房,物业喊生存难。写字楼收费到底该按什么标准?在一些物业纠纷中,楼盘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谁能对乱收费进行监管?
拒交物业费引发官司
节日将近,8日,在省城某写字楼四楼上,做工艺品生意的李先生正眉头紧锁地坐在冰冷的办公室里,他正想着与物业公司的官司还漏下了什么证据。在这个202平方米的办公室里,由于李先生对物业服务与费用有意见拒绝交费,已被物业公司停暖了。
李先生说,他是2004年12月入住该写字楼的,入住后每次想去交物业费时,物业一直称不用着急,到了去年四五月份,物业将物业费和公摊费用列了一下。李先生有些不明白:“不是在售楼时一直说物业费中包含公摊费用吗?而仅公摊费用每月就有三四千元。”此时,又因停车问题与物业人员产生纠纷,李先生最终拒绝交纳物业费用。
因为拒交物业费,李先生的公司被物业公司起诉,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李先生不久就聘请律师针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和收费进行了反诉。
买得起房养不起
其实对物业不满并非只有李先生一人,记者见到了该写字楼另外五名业主。在谈话中,他们都认为物业费不合理,一位从事电梯代理的业主指着物业管理服务的预算表中电梯维护与保养一栏说,该物业列举的每年维护和人工的费用高达17万多元。据他了解,一般厂家的维护费用一年也就是七八万元。而每月公摊费用太高,几乎每户每个月都有两千到六千的公摊费用,五层一位住户入住后仅仅八天却要交纳四千多元公摊费。不少业主都有买得起房养不起房的感觉。
8日,在该写字楼物业公司的办公室里,负责人刘先生对记者的解释是,首先,业主已经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这也就说明业主认同了物业费和公摊问题。而边卖房边入住也是导致共摊费用高的重要原因。
双方目前仍然在僵持着,但一栋写字楼中业主与服务者之间关于物业费的“恩怨”却折射出写字楼物业费收取的某种尴尬。
业主该找谁“算账”
在省城某写字楼购买房子的宁先生称,当时签约买房时由于物业还没有被指定,等到入住与物业签约的时候却大吃一惊,没想到物业费用这样高,但服务协议的签订却是箭在弦上,毕竟房子已经买了,最后也只能签订服务协议,这也成了不少业主的隐痛。
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认为,这是一个衔接上的问题,开发商在售楼时往往没有指定物业,即使指定物业也不一定告知真实的物业价格,在开发商与物业交接完毕后,物业公司只能按照自己的成本和楼盘的现有状况进行工作。目前的问题是,业主将不少开发商该负的责任算到物业的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