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经理职员演双簧一个扮客户一个巧游说
市民陈女士在碧海云天有一套103平方米的住宅。前不久,她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以105万的价格将这套房子卖了出去。就在签完买卖合同的第二天,陈女士发现自称是科技园某公司老板的买家,居然就是那家中介公司的经理,而且这套房子的市场价为120万元左右,自己一不小心居然损失了15万元。
买主和公司主管竟然同名?
陈女士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她买了一年多,本来是给父母住的。前不久,她在华强北附近又买了一套大房子,就考虑把这套房子卖掉,把父母接来一起住。楼下几家中介公司不知从哪里打听到她想卖房的消息,不断打电话给她说想看房。但是陈小姐一直没考虑好究竟要不要卖房,所以都没有答应。
2005年12月31日,地产中介的一位业务员突然带着一位客户来到陈女士家。陈女士说:“那位业务介绍这位曹勇先生是科技园一家高新企业的老板,他已经在碧海云天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想再买一套给父母住。这个户型他已经看过了,非常满意。想出价105万买这套房子,而且定金都在身上,很有诚意。我一听他说是买给父母住的,觉得这个人很有孝心,也就撤掉心理防线。”后来,在客户的诚意和业务员的巧言游说下,陈女士当场就签了合同,收了3万元定金,并且把房产证交给了业务员作为抵押。在签合同时,陈女士留意到业务员的名片上有一行小字,写着直接主管:曹勇。当时,陈女士还很纳闷怎么买房的叫曹勇,中介公司的主管也叫曹勇。而业务员解释说,中国这么大,同名同姓的人多了。陈小姐就没有再多想。
房子原来价值更高
签完合同的第二天,陈女士想起自己的房子还要进行修补,想找买家协商一下。这时,她发现这位曹先生并没有在合同中留下电话,只留了家庭住址。由于都住在同一小区,陈女士就打电话到管理处询问曹先生的电话。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位曹先生就是楼下港置地产的经理。这时,陈女士才意识到自己有可能受骗了。陈女士说:“我和先生平时都是开车出入,走地下车库,很少在小区里走动。所以根本没在小区里见过他。”为了核实他的身份,陈女士特意来到地铺,发现这位曹先生果然身着工装,坐在办公室里。于是,她愤然提出中止合同,要求对方退还房产证,但遭到拒绝。
后来,陈小姐才从侧面了解到,原来有一位买家打算出120万元买这套房子。这位曹经理利用公司内部信息看到其中有利可图,便上演了这场双簧。日前,记者来到该地产中介公司。这位曹经理承认自己以个人名义购买了陈小姐的房子,但否认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他表示,整个操作过程都是合法的。
卖房也要“货比三家”
陈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在深圳并不少见。据记者了解,不少中介公司的员工碰到低价房都会以个人名义买下,然后再找买家以高价卖出,一转手可以赚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在业内这种做法被称为“赚快钱”。
深圳房协副秘书长张文华告诉记者,中介公司的员工以个人名义买房卖房是属于正常交易,而且这其中也存在投资风险。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属于变相的“吃差价”,但是从法律角度看,这完全是合法行为。当然在交易过程中向客户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有违职业道德,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只能靠社会舆论和行业自律来进行监督。(曹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