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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对05年楼市如此愤怒 平等难道可以等来

2006年01月11日 23:41:32来源:中华工商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笔者在对2005年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总结时,将消费者的愤怒排在第一位。问题是,消费者一直在愤怒,房产商一直在嘴硬,到现在还罗列各种理由力挺2006年的房价。有人因此反思,公众意志为何败阵开发商霸权?这既是反思,也是无奈。

  无奈归无奈,笔者却从中看到了曙光。因为愤怒也是一种力量,愤怒也是一种斗争方式。

  让我们先从一个关键词“平等”说起

  站在2006年的年头,很多人对已经开始的这一年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预测。在笔者看来,对未来进行分析、预测、判断,不能只着眼于一年,而是要着眼长远,着眼于房地产市场如何才能健康、持续发展。房地产市场要想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其中一个关键条件,就是这个市场里面的交易各方,不论是购房者,还是房产商、还是银行,都处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平等,是非常重要的。

  话题可以稍稍扯远一点。

  一位朋友对笔者讲,若干年前,一位日本的企业家到美国考察,发现美国的工会制度,对资本家实际上是有利的。工会与资本家谈判,要求增加工资、增加福利,从资本家个人来说,利润是下降了。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就避免了贫富差距的进一步加大;从经济的角度,由于工人的工资维持增长,增强了美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也就消费了不断增加的产品,使经济得以稳步发展。

  与美国的工会制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珠江三角洲。2004年以来,珠江三角洲发生民工荒,原因是那里的外来民工的工钱,10多年来几乎分文未涨,而相关企业老板还在拼命压榨民工。不堪忍受的民工被迫用脚反抗,一走了之。

  珠三角的民工命运为何这样凄惨,因为他们与企业老板没有处在平等的地位上,没有像美国工会那样的谈判、定价权。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房地产市场。因为地位不平等,购房者被迫接受房产商制定的高房价,甚至,房产商强行为购房者指定律师、强行指定律师事务所代办房产证。

  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不平等,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现如今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就是产品极大的丰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则薄弱得多。如果说,在其他制造业领域,中国还能通过出口,消化庞大的生产能力;但是房地产则不一样,房地产是不能出口的,它的消费者,只能是自己人。

  那么,一个市场交易的主体,如何才能获得平等的地位呢?具体而言,购房者如何才能争取到和房产商的平等地位呢。

  笔者的结论是,平等的地位,是可以等来的,也是可以通过斗争争取来的。

  等来的,比较容易理解。房产商每年都在盖房子,总有一天,盖出的房子超过了消费者的需求,房价就会下来,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就大多了,双方的地位就会平等多了。

  斗来的,更容易理解,而且已经发生了。

  回顾2005年,我们会发现,虽然房价还在上涨,虽然房产商现在还在叫,但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房价疯涨的势头已经被遏制了。房价涨幅放缓,绝不是消费者等来的,而是斗争得来的。如果没有2005年舆论对房产商愤怒的声讨,如果没有消费者愤怒之余捂紧口袋给房产商当头棒喝,如果没有中央接连出台的调控措施,到今天,中国的房价早就飙升到九霄云外去了。

  从这个角度讲,愤怒就是一种力量。因为消费者愤怒,房产商就心虚,消费者再有行动,就有了结果。

  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交易主体通过谈判、斗争获得平等地位,通过真实的数据和信息作出市场判断,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005年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就是一个斗争之年。这样的斗争,使得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位差距缩小了。但这还不够,两者之间的地位尚未完全平等。房产商的霸权,仍然很有势力。这场斗争,还将在很长的时间内激烈地进行下去。

  孙中山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一个更伟大的声音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消费者要获得平等的地位,只能靠自己。(作者:王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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