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0.18%,今年3月17日前发放的个贷,还款方式将按照新确定的还款额还款。按照新规定,我市公积金利率具体调整办法为: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利率将由原来的3.78%调整为3.96%;贷款期限为5-30年(含30年),利率将从现有的4.23%调整为4.41%。
按照普通贷款还款方式计算,若申请15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执行新利率,5年期满时一次性偿还所贷款,总还款额仅比按原利率还款多1350元;同样,30年贷款期的,总还款额也只多出了8100元。
此项利率的调整会不会对购房者的积极性造成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称,公积金住房个贷利率虽提高了0.18个百分点,但对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积极性不会有大的影响。并且该项政策其实是在去年3月17日起实行的,只不过对此前发放的个贷利率调整在次年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