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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也要领产权证

2005年12月22日 10:13:53来源:北京娱乐信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车位论个卖,大小有规定

  《通知》中规定,商品房销售(预售)中,室内机动车停车位的销售应以“个”为计价单位。销售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秦兵律师告诉记者,单独核发停车位所有权证可以与商品房的产权证同名,也可以不同名。只要买卖双方愿意,买一套房可以买多个停车位。

  早在1998年出台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划(试行)》,就对机动车停车场车位的大小制定了详细的指标:一个小型机动车室内停车位的长、宽、高分别为5米、2米、2.2米,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在停车场内停放的小型机动车之间的纵向净距、横向净距、车背对停车时车间尾距应不小于2米、1米、1米。

  面积计算办法可以二选一

  关于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面积的计算方式,《通知》中列出了两种办法,一是按停车位实际占用面积的方式计算,二是按实际占用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方式计算,但每一幢楼房只能选择一种计算方式。

  产权登记面积,由测绘单位根据买卖双方的销售(预售)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测量。选择按实际占用面积方式的,合同中应约定另有公用建筑面积的部位名称、面积;选择按实际占用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方式的,合同中应约定停车位实际占用面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部位名称、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业主没签字,“户口”上不了

  《通知》还明确指出,买卖合同中对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面积计算方式未作约定的,开发企业提供的测量面积,应由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确认,未经确认不能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同时规定,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面积计算方式、面积未经买卖双方确认,交易、登记部门不得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秦兵律师提醒业主,如果对面积有异议,可以自行找家合法的测绘单位进行复测。尤其是在《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事实交易的,尽快要求开发商补办。信报记者蔡雪婧

  具备五个条件车位才能收费

  规划部门对小区停车位有配套指标,但并不是所有的停车位物业公司都可以收费。根据市房地局最新的规定,小区停车位收费必须有5个条件。

  2001年9月25日起实施的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安局和民政局共同发文的居住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对其中目前纠纷较多的停车服务管理作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按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并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收取停车费的,应具备5个条件:

  一、应保证停车有位、停车有序。二、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视监控系统监视。三、车辆进出停车场要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凭证放行。四、物业管理企业要与存车人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向存车人提供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信报记者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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