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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房子怎样分给爸爸合适

2005年12月21日 16:52:13来源:新浪房产 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网友提问:97年拆迁后的一套80平方的住房,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奶奶于02年10月去世!爷爷有儿女7个!我们家是01年10月份就和爷爷住了,但是正式搬东西到爷爷家住就是从奶奶去世时开始,爷爷一直生活起居由我爸照顾。现爷爷意思是说他愿意和我爸过,等过世后将房产给我爸,为了也平平我爸其他兄妹几个心,让我爸也出一部分钱出来!但这钱呢,不分到各人手上,存于爷爷名下,用于以后爷爷生病到过世期间的费用。现问爷爷有没有权力处置全部房产,有没有奶奶的那一半?有的话,是不是奶奶的一半房产包括爷爷和7个子女在内来分得。如果奶奶的一半,子女都同意放弃给爷爷,到公证处公证(私下商量意思是说我爸拿出其他六个子女应得我奶奶的那份钱),然后由爷爷再以遗嘱的形式给我爸,可以吗?想问下,将我奶奶的一半过给爷爷时到公证处公证需要交多少费用(手续费和税费),还有爷爷以后写的遗嘱上要不要写上我爸出钱的金额,等若干年后要不要交税,不写的话,会不会以后怕他们不承认我爸出过钱!麻烦懂法律的帮忙,告之,怎么样才能将这房产没有后顾之忧的给爸爸(现爷爷子女之间有两个可能不太好说话,一个表面好说,一个当及就和我爷爷闹了矛盾),谢谢!在线急盼!

  王良斌律师回复:按继承法规定,您爷爷有权处置属于他的份额,可以签署遗赠协议,到公证处公正,费用几百元。您奶奶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您爷爷和您父亲等8人都有份额。每人为房屋价值的1/16。最好现在签署协议,照价补偿给其他子女。另外,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剥夺继承权。几个子女商量一下,最好确定一下每月的数额,从补偿价款中扣除。您爷爷过世后,涉及遗产继承要交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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