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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售房政策更加公平 广州炒楼军团利润大幅削减

2005年12月21日 08:58:35来源:羊城晚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对于正处于敏感期的广州楼市来说,广州市地税局最新出台的这一规定,犹如一股寒风。不过,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并非专门针对广州的楼市,因为根据这个补充政策,将有部分售房者受惠免缴个人所得税。

  这位人士解释,补充政策是税务部门配合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继续强化个人房产转让收入应税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项征管措施。

  这位人士指出,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直比较健康。但按照之前的政策规定,在广州个人出售的二手房不论是否增值,是否有转让所得,都要按1%的带征率按照交易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次补充通知则规定,个人出售二手房有转让所得、有增值的,对增值部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没有转让所得,又能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的,免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补充政策更加公平。

  寒桐(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也认为,此新规对正常购房的消费者没太大影响,改善居住环境的购房者无需担心这20%的利得税,只是投资客才会感到“税痛”。

  有资料显示,广州市二手楼市11月的总体成交量环比增加16%,成交均价为3134元/平方米,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其中黄埔、番禺等区的交易面积翻倍增长;珠江新城某楼盘二手成交单价甚至突破万元,其中约30%为投资客。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广州二手房交易市场非常活跃,而持续上升的楼价和日渐兴盛的炒楼风也成为该行业引人关注的重要因素。

  那么,这次补充政策的出台,是否会给广州炒楼风降温?

  可以对比一下“按1%的带征率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对二手房增值部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一套二手房60万元卖出,转让所得10万元,按20%税率,要缴个税2万元;转让所得15万元,要缴税3万元。而按1%的带征率全额计税,交易全额60万元仅缴税6000元,65万元也仅缴税6500元。

  很明显,二手房增值部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卖家来说,税负明显加大;对以谋利为目的的炒家来说,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因此,这一政策对广州楼市中的炒家来说,无疑是利空“炸弹”。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初,南京市地税部门也出台了“个人卖房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当地媒体认为,该政策让许多“房虫”有一种“全军覆没”的感觉。不少开发商直言,这是南京市迄今对炒房族和一些开发商出台的最为严厉的一项政策,今后炒房几乎无利可图,南京楼市为此倍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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