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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暴利真相:为什么房子再烂都会有人买

2005年12月20日 09:14:02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真正火上浇油的,不是某家开发商使用销售控制的手段,而是“中国房地产总公司”都使用着这个手段。譬如说,某个城市有5000个购房者,5000套房子,明明是供求两旺,但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销售控制手段一用上以后,就变成5000人去抢200套房子,僧多粥少,自然是价高者得,每开200套房子出来,都是一次激烈的竞价。最后,5000个购房者花了比原来更多的钱,买走了这5000套房子。

  开发商的其他信息垄断,通常是由某些媒体配合完成的。在一切向钱看的大前提下,媒体对房地产有“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给了钱不报”。指那些在开发中不规范、不合格甚至不合法的行为,被媒体抓住了,给了钱,购买广告版面,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二是“不给钱不报”。只要你不给钱,任凭多伟大而诚实的房地产行为,对房地产业产生天翻地覆的行为,都别想进入大众的新闻视线。

  三是“给了钱随便报”。当然是不违背大的宣传原则,譬如你看到的楼盘采访报道,说对这个楼盘如何喜爱的人,其实都是托,什么火爆开盘,万人攒动,什么今天居住的极至是大别墅,明天是小户型,后天是花园洋房,什么昨天到离城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安家最好,今天就变成了回到城市中心,如此等等,媒体悖论无处不在,低劣程度如同三岁孩童,看不到两句实在话。

  四是“不给钱一定报”。这和第一条比较类似,都是要开发商给钱,第一条是被动帮助开发商解决麻烦,而这一条是主动以某种理由,向开发商索取。所以,每到“3·15”这一天,开发商们都比较紧张,销售旺季还没有来,但这段时间房地产关于公平诚信的广告都特别多。

  媒体的这“四个基本原则”,也有遇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的时候。2004年杭州的某次人居环境展示会,第一、第三条原则就撞了车,首先是某家媒体“给了钱随便报”,夸张地宣传了会场商家如何之多,人气如何之旺盛,供求如何两旺,而另外一家媒体则以“给了钱不报”的姿态,提出了质疑,说该展会如何破败,人气之萧条,参会的楼盘商之沮丧,大有末日来临之势。有幸看到这罕见媒体悖论的杭州观众,大概只能以“醒世录”的心态来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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