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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点评2005年政府调控地产6大重招

2005年12月19日 14:04:44来源: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评价:“国八条”的重大意义不在具体调控细节,而在明确了楼市调控的几个重要原则,它对地方高官形成了巨大威慑:抑制不了过高的房价,将问责地方政府负责人。大有不降房价就降官阶的意味。

  重招之四:“新国八条”细化调控决心

  4月27日,国务院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即“新国八条”。“新八条”再次显示了中央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措施直指土地、税收、金融等楼市穴位。政府将强行遏制恶性炒作土地,并充分运用税收杠杆来调节楼市。

  此前两天,即4月25日,建设部在上海召开房地产形势座谈会,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对平抑房价提出4点要求。

  评价:“新国八条”是对“旧国八条”的解释与细化,再次明确地对市场强调了政府“平抑”楼市的决心:要把房价降下来,并将调控措施具体化。它还透露出,政府已注意到并着手改变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信息不畅、部分人独霸话语权、房地产运作模糊等弊端。

  重招之五:七部委推出“六一大限”

  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指出,“期房限转”、新购商品房“两年内转手全额征税”等措施,打击炒作投机行为。6月1日,《意见》正式实施,这一天因被称为“六一大限”。

  通知下发后,一些调控压力较大的城市相继跟进,出台配套措施打击楼市投机。

  评价:与2004年宏观调控中,允许各个地方结合自身情况采取楼市调控的措施不同,“六一大限”对全国普遍具有强行性要求。这被部分地区认为“XX地方生病,全国吃药”,甚至被视为“一刀切”,但事实上,非此不足以体现国家此次调控房价的决心和力度,亦不能保证博弈格局中的中央政策的执行。

  重招之六:央行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度

  8月15日,鉴于商品房预售存在的种种弊端,央行研究部门在其公布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建议: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尽管宏观调控的决策权在国务院而不在央行,但央行报告仍被认为是国务院实施调控的基本参考依据。因而“8·15建议”一出,立即引起强烈“地震”,建设部随即发布声明称短期内不会取消期房预售,但民间一片赞同,尤其是普通百姓拍手称快。

  评价:一项建议而非政策,竟能引起如此之高的关注,足见中国房地产问题之一斑。商品房预售制度实际上隐含着一种融资安排,即购房人在房屋预售时就向开发商付款,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成了开发商自有资金的一部分。从公平的角度看,取消预售房是迟早的事。凭什么要求天下苍生为一个行业的暴利而早早掏空自己的钱袋,且为他们未来的交易质量纷争留下诸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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