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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之年

2005年12月19日 09:10:30来源:中国经营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3月:“稳定房价”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在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单辟章节指出,“在2004年当中,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过大,部分一线城市住宅价格增长过快的问题”。还明确提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抑制住宅价格非正常增长,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将是这一届政府在未来一年当中的主要任务”,从而为日后的宏观调控定下了基调。

  4月:“国八条”出台:“泛政治化”的房价

  一份《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宅价格的通知》被发往全国各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机关,明确提出了8条控制住宅价格快速上涨的意见,被称作“国八条”。在该文件中,国务院重申“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的思路,并强调,住宅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自此,房价问题开始“泛政治化”——该文件还明确指出,将把住房价格的稳定当作考量地方官员稳定地方经济整体局势的考核标准。在国八条当中,房价问题已经被上升到了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一场专门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控自此开始。

  4月:“新八条”几多“温柔”

  4月底,在国务院常务办公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再度提出八点意见,其基本内容与此前精神相同,控制投机性购房、稳定金融局面与保证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仍是讲话的核心。但“新八条”最为明显的区别在于,总理在谈话中强调,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大起大落是调控的最终目的。

  5月:七部委《通知》细化调控

  就在人们争论“国八条”是否过于粗暴,以及其政策的执行力是否能够到位的时候。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牵头下发的通知,让一切争论与悬念戛然而止。不过,七部委的《通知》还是令人看到了调控在向着更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向发展,这令先前有些紧张的地产商而言,颇感欣慰。七部委《通知》的精神,是稳定房地产行业,防止大起大落的风险,而并非此前一再被媒介渲染的“打压”。在《通知》当中,首次明确了将房地产价格,尤其是住宅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本次房地产调控最主要的目标,同时还做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政策安排。

  6~7月:7部委检查组开始全国8城市检查

  为了贯彻中央的调控精神,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税总局、央行、银监会、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利用将近两个月时间,对全国八个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检查,8份检查报告于7月底上交国务院。

  8~9月:全国土地整饬风起

  在检查报告上交后不久,北京上海相继在闲置土地整饬方面发力。这两个月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继两次共收回30多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原因为未能按期缴清土地出让金,或闲置两年以上未进行开发。但总体地块面积相对比较小。

  而上海方面则是根据统计结果,向外发布了上海市场中闲置用地的总量,并表示日后将加快盘活闲置用地的速度。

  9月:央行金融报告:最后的风波

  9月,由央行研究小组撰写的《2004年房地产行业金融形势报告》成为了房地产行业今年当中的最后一个“风波”。在这份报告中提出的“取消期房预售”令业界反响颇大,随后建设部发表声明,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期房预售模式在短期内不会被取消。《报告》中,央行还首次以官方的身份披露了境外资金流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渠道以及基本状况,同时,还关注到了土地信贷当中所蕴涵的风险,这份报告被看做是央行警惕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又一大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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