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推行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地产商违规行为将公示
晨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百姓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现房可以先登录网站了解该项目、楼盘和房屋销售状态及成交均价等信息,开发商再也无法通过谎报销售数字的手段来诱骗消费者购房了。北京市建委将于2006年1月1日推出商品房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将推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明年起,我市合法销售的现房都需要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现房网上签约程序可参照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90天内持网上打印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北京市市场交易处处长沈洁介绍说:“实现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后,开发商将处在透明状态。如果房地产商有任何违规行为,还将会被管理平台的信用系统公示。严重的还会停止该开发企业网上签约系统的运行。”
为防止房屋炒作,现房买卖网上签约时,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退房,管理网将公示销售单位的退房信息。在管理信息网的楼盘表里将及时恢复可售标识。
新的现房销售示范文本中,增加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约定,提示了购房人注意该房屋是否出租,增加了物业服务费缴纳的时间的约定,同时增加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是否随同转让的条款,未注明一律视为转让。另外,从明年1月1日起,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从分户验收、附属建筑物、补充协议、分摊说明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记者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