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中水和雨水利用力度———
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庭院不能再“铜墙铁壁”,要有透水路面,同时,北京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必须设计、建设中水设施。昨天,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市规委、市建委、市水务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管理的通知》,要求北京必须加大再生水(中水)和雨水利用力度。
据介绍,新出台的通知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同时进行。针对中水设施建设和利用也有了详细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新建项目必须设计、建设中水设施。属于市政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并要有供水单位证明。
通知中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均应采取雨水利用措施。在不增加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的前提下,雨水利用要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渗入和贮存利用等方式,其中建筑物屋顶的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或收集利用;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庭院等地面的铺装,应设计、建设透水路面,或雨水收集利用措施;绿地应设计、建设雨水滞留设施,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须低于周围地面。(黄建华刘立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