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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不宜提前提前还房贷

2005年12月05日 15:57:58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房贷提前还款政策,刚刚放宽一月有余,不少市民便仔细规划、参与其中。银行理财专家在大量的接待咨询中发现,有三种情况不宜提前还款。

  据一位理财专家介绍,有三类特殊人群提前还贷意义不大。

  如1998年底前办理房贷,且以等本等息法还贷的市民,其贷款利息分摊到全程每月,前面的部分利息实际要摊到后面还。若提前还款必须补上利息差,提前还贷10万元补差可达1万元左右,因此不建议提前还贷。

  等额本息法还款且贷款快要到期的市民,因为开始还的大多是利息,后面还的是本金,若眼下已经还到八年以上,即相当于在还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提前还贷不省利息。另外,近期有投资打算的市民最好不提前还贷,否则再做经营性贷款利息肯定更高。若投资收益可超过月供房贷一定额度,还是应首先考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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