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说,开发商要为富人盖房子。这难道有错吗?这里的“富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富人阶层和哪些富人,而是泛指能买得起房子的人群。在商业中,只有具有相当交换价值的双方才有完成交易的能力。为买得起自己房子的人盖房子有什么错?哪个商人拿着自己的东西找买不起的主顾去卖?任志强是人不是神,普通人有的私欲他也有的,即使是英雄也不会超凡脱俗到普度众生的境界;任志强是商人不是慈善家,社会责任固然要肩负,但没有经济利益一切都白搭;任志强只是一个地产商人而不是一个政治家,即使是以地产领袖自居,也绝对不应该让他和他的同行独自承担实现“居者有其屋”社会公正理想的崇高使命。你不能怪任志强给富人盖房子,而是应该追问:为什么中国大多数人不能变成富人?为什么中国不能出现一个中产阶级居人口多数的社会结构?为什么不能给任志强们提供为大多数中国人盖房子的机会?
任志强说,只有先给富人盖房子才能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这句话不好听,但却是只有对中国的市场规律有深刻了解的人才能够概括出来的。在市场经济下,所谓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根据市场的需求(需求隐含的利益)来确定投资方向,哪个产业有利润可图,商人们就向哪个产业进军。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几年,很明显有先富阶层和后富阶层的区别,很明显有不同阶层的不同消费需要。先富的阶层更有钱,他们的需求越大就意味着商机越大,商人们趋之若鹜在情理之中。他们能买的起高档的房子,开发商们当然要为他们盖高档的房子。开发商们不是喜欢富人,而是喜欢富人的金钱。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富人的住房市场饱和了,再无暴利可图了,开发商才会想到给穷人盖房子,再赚穷人的钱。也许,任志强们可以用赚到的钱捐助慈善事业,但若要他们从一开始就舍弃商业利益转向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恐怕就有违商业价值观了。况且,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们还没有壮大到发达国家跨国企业那样的财大气粗而可以既巨富且大仁的程度。为富人盖房子,既是商人的本性使然,也是市场的规律使然。即使任志强不宣扬给富人盖房子的观点,那些开发商们还是会那样做。其实,开发商们并不是响应“领袖”任志强“给富人盖房子”的号召,相反,是任志强顺应了大家给富人盖房子的潮流,而这种潮流完全是在市场的自发导引之下形成的。
我们对任志强的批评,多半是情感评价大于理性分析;多半是带着已有的成见吹毛求疵,而不是就事论事的客观分析。学者们往往坚持这个世界“应该怎么样”,而忽视了“事实怎么样”;总是用伦理道德的简明维度,泛泛的评价市场经济的复杂状况;总是避免寻找政治的深层原因而仅仅习惯于在经济层面上隔靴搔痒。传媒们则为了在传播中产生轰动效应,有时不惜断章取义、夸大其词。而受自身利益影响难以保持客观评价态度的消费者在学者与传媒提供的信息指导下,更是不顾市场规律的实际情况而将房地产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妖魔化。
本来,来自一贯站在社会批判立场上的学者、处于中立地位的传媒和因利益纠纷站在开发商反面的消费者三方的批评,对于任志强而言完全在情理之中,不足为怪。然而,当开发商内部也反对任志强的时候,任志强可就是四面楚歌、费力不讨好的孤家寡人了。
任志强里外不是人。外边的人说他维护开发商集团的利益,罪大恶极;里边的人说他出言不慎,竟然在消费者面前毫无保留的吐露了开发商的秘密。面对一个如此遭遇如此复杂的人,你能轻易地说他纯粹只是商人的私心作祟吗?
理性的讲,我们不应该这样对待任志强以及开发商。在消费社会里,商人们给与消费者的是平等的消费机会,而不是平等的消费结果;平等的消费结果,是由平等的消费能力决定的,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不平衡,绝对不是商人们的责任。
王国维说:“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任志强属于后者。任志强的话不中听,但他敢说真话的直率和勇气值得我们钦佩,他得出的结论也值得我们深思。
最后值得一提的事,笔者在这里综合评定任志强,其实并不是就任志强而说任志强,而是旨在剖析任志强现象,任志强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