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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罗女士: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什么人?

2005年12月02日 10:00:49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正信估价公司估价师回答:新《条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但房屋拆迁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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