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接到了多位读者的电话咨询,其中尤以拆迁居民居多,他们想知道能否通过赠与的方式,将名下房屋转给子女。为此,我们特意咨询了公证处的专家,发现赠与确实可以解决房产及时转让的问题,但是也并非所有房屋都可赠与。
读者刘大妈:我们家是丰台花乡的拆迁户,今年回迁的两套房都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其中一套房子过户给我的女儿,听说即便做了遗嘱公证,房产证也不能马上变名字,但赠与就可以,能不能请专家介绍一下有什么区别。
-专家说法
如果刘大妈想现在就去分自己名下的房产,可以做赠与公证,因为遗嘱公证要等到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而不是在设立时就立刻生效的。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房产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规房产证或是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表(仅限农村)。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需要提醒刘大妈及其子女的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并不影响其他子女对本人的赡养,无论是受赠人还是未受赠与的其他子女均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认为把房子给谁就由谁来养老送终。
并不是所有房屋都可以赠与,例如商品房具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所以可转让、出租或赠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而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并取得合法产权的,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但该类房产在上市交易或者赠与时要按照所在地段标定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暂时按房屋售价的3%缴纳。至于房改房,又分为按成本价购买和标准价购买,该类房屋目前不能赠与,如要赠与只能通过房地产交易部门履行完全部手续并交齐相关费用后,方可赠与。
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收费较遗嘱公证高很多,而且无特殊情况不易撤销,房屋一旦发生了产权变更,即使后悔也无法改变。所以专家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特别提示
既然提到了遗嘱,法律专家特别提醒读者———遗嘱应该是保密的,只有坚持保密原则才能防止非受益人骚扰立遗嘱人;也可以防止受益人确定遗嘱内容后对立遗嘱人采取一些不利行动。有些立遗嘱人认为对受益人不用保密,觉得受益人看到房子的归属遗嘱后肯定会对自己照顾得比以前更好。但现实中也有受益人知道遗嘱内容后,怕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之前更改所立遗嘱内容,为了尽快地取得房产的合法所有权,采取了一些损害立遗嘱人精神及身体健康的不良手段。同时,遗嘱保密还有利于保护家庭的安定和团结,因为大部分人因房屋问题立遗嘱还是因为家庭中存在着纠纷的隐患,才会想到以立遗嘱的形式,来防止纠纷的产生或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