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几年前父亲再婚,之后爷爷去世,留下一间房,说给我结婚用,后来办的房子产权是父亲的名字,请问如果阿姨不同意,房子还属于我吗?因为还有个妹妹是阿姨带来的。爷爷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谢谢!
包华律师回复: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房屋是您父亲继承的遗产。由于是在您父亲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如您爷爷没有特别说明,房屋属于您父亲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所以阿姨对该房屋还是有其权益的。您作为您父亲的继承人,对房屋有一定的继承份额,但不是百分之百的权益。如果您届时想得到产权,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当然,家人之前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协调的,不一定非要按法律办。毕竟家和万事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