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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地产谜局:到底做地产还是继续做银行

2005年11月25日 13:21:25来源:中华工商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答案也许能从中青旅与绿城集团合作模式上看出一些端倪。

  2001年,中青旅成立中青旅绿城置业公司,中青旅占了80%的股份,绿城集团占20%。而在从事具体项目开发的两家公司,杭州桃花源和安徽绿城的股份比例却都是绿城集团占82%,中青旅置业占18%。

  中青旅置业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相应的中青旅应该拿出1.6亿的资本金。而据了解,同规模的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普遍是在5000万到7000万之间。

  对于这种股权安排,有知情人士分析,大的注册资本和大的占股比例,意味着中青旅绿城置业公司就可以合理地大量占用上市公司投入资金。之后再将资金分配到旗下各个项目公司中去,而各项目公司则是交由绿城集团进行管理控制,中青旅绿城置业公司在此过程中则继续提供资金支持。这就形成了“中青旅出钱,绿城出力”的合作模式。

  按照这种合作模式进行下去,“出力的”占利润大头,“出钱的”则可以分得18%的股权收益。但“出钱的”从资金安全的角度出发,必然是希望提前回笼资金。事实上,在转让杭州桃花源和安徽绿城股权的同时,中青旅申明已经全额收回两公司近2亿的委托贷款。

  但这仍不能解释为什么中青旅要提前放弃该部分股权,毕竟在收回委托贷款后,两公司18%股权所占用的资金将远低于其分红所得。

  “很可能是根本没有所谓‘隐藏’的股权收益,因为在双方设计的合作模式中就没有中青旅分红的份。”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在这个合作模式中,‘出力方’以债务的方式来保证‘出钱方’的资金安全,并对其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而在‘出钱方’收回资本并拿到‘资金占用费’后,也就没有必要再去耗时间了。”该人士进一步解释。

  记者发现,中青旅2003年半年报中曾提及“委托贷款产生损益1389万元”,但对此中青旅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

  “做地产”还是继续“做银行”?

  在杭州桃花源和安徽绿城上的合作已经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意味着中青旅和绿城集团之间合作的结束。

  2005年5月,中青旅将持有的中青旅置业29%的股权以6000万转让给了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中青旅还持有中青旅置业51%的股权。外界对此猜测是,今年政府宏观调控行动,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开始下降,中青旅转让中青旅置业部分股权可能是在战略撤退,然而事情结局再次出乎意料。

  减持中青旅置业股权至51%后,2005年6月,中青旅又以7000万的总价买入绿城集团旗下三家公司股权,并全部实现绝对控股。它们分别为德清县绿城中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绿城中田”)95%的股权、德清绿城西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绿城西子”)50%的股权以及河南中州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77%的股权。

  至少从账面上,中青旅没有吃亏。

  但据记者了解,三家公司手中现有德清百合公寓、德清桂花城和郑州绿城百合公寓等项目。而引人注意的是,三个项目的开工时间分别为2005年7月、2004年12月和2005年6月,而对应的首期竣工时间均在2007年4月以后。显然,三个项目现在都是处于资金投入期,而总投资额在2.7亿。

  而这次,中青旅将选择“做地产”还是继续“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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