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翠苑这一杭城较早开发、规模较大的生活社区,人们感受到密集人流带来的都市气息和周边生活配套的便利。对于家住翠苑四区的老赵和老伴两人来说,住在这里还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老赵妻子王月华永远记得2003年10月23日那一天———老赵通过廉租房实物配租领到自家房子钥匙后,他们立刻从拱宸桥的农民租借房搬进了翠苑四区。“原来1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就要500元,现在30多平方米,政府每个月只象征性地收23.3元房租。”如今,老赵两口子虽然无子无女又没有退休金,但在没了房租的负担后,依靠政府发放的675元低保户补助金和老赵打点零工,捡捡破烂可以平安地过着日子了。
老赵一家在翠苑住的房子,便是杭州市政府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在2003年10月23日那天,杭州共有10户和老赵类似情况的低保户,都成功地申请到了廉租住房,结束之前居无定所的生活。
就在老赵解决居住问题两年之后,上周,杭州市政府再度宣布放宽对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配租标准同时提高,新政策将从今年12月1日执行。据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年底前,杭州市还将发放两批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钥匙。
申请门槛降了4平方米
与杭州市原来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相比较,新标准实行后,将使廉租房的申请门槛调低4个平方米。按新标准规定,杭州市廉租住房申请人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其现住房条件由目前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随着申请标准的变化,杭州市的实物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11平方米;而租金补贴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以单人一户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按2人标准配租为例,其每月的租金补贴将由原先的320元增加至440元,每月可增加补贴120元(实际支付房租小于配租标准的,租金补贴按类发放)。
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了4平方米门槛出台的前因后果。为了全面了解杭州市住房困难家庭的具体状况,杭州市房改办早在今年初开始,便开始跟民政部门合力开始对杭州老城区的低保户居民进行摸底,全面了解杭州约10000户低保家庭的住房状况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研究后,对杭州市的廉租住房准入条件和配租标准作出了上述调整,预计此次调整后,我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将成倍增加。
扩大政策受惠面
回顾历史,杭州实行廉租住房制度至今正好是4年时间。2001年,为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杭州市决定推出廉租住房政策。当年11月,政府正式启动了廉租房这一住房保障配套工程,并首先将人均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纳入其中。
同样住在翠苑四区的张鹤云夫妇就是杭州最早一批拿到廉租房钥匙的住房困难户。据张老自己介绍,之前他跟老伴住在一个简易筒子楼,不到12平方米,没有卫生间和厨房。最初他们对廉租房政策并不清楚,是社区干部了解情况后,帮他们申请的廉租房。申请后没过多久,他们便拿到了廉租房的钥匙,每个月仅需23.3元的租金,真是帮了他们一个大忙。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扩大受惠面,让更多经济、住房双困家庭能得到关怀,房改办对政策作了进一步的完善。2003年,新的《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对申请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除特困、低保“双低”家庭,所有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也全部被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而且还包括归正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并对持《救助证》的公房承租家庭实行租金减免。货币租金补贴的金额也由最初的16元增加到20元/平方米。
按规定,杭州的廉租房分为实物配租、租金补贴配租和公房租金减免。实物配租面向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且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2周岁(含)以上的家庭和烈属、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其余困难家庭采用租金补贴配租,而申请家庭原居住公有住房的,则可申请减免原公房租金为廉租住房租金。据悉,从2001年至今,光是实物配租,杭州市已解决了64户的居住问题;按相关规定,对更多符合低保要求的住房困难户进行了货币配租,估计有400来户。
明年考虑“夹心层”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