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国营长江电源厂(下称长江电源)又称国营752厂,是一家由中国电子工业集团(CEC)主管,以生产军工电子产品为主,有着70多年历史的军工老厂。厂区毗邻建设大道和汉西二路周边的家属区,占地面积约80余亩,拥有6层以下的家属楼37栋(含厂招待所、幼儿园、职工医院),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这些楼房大部分已有51年的历史,住有原厂职工家属1420余户。
由于经营不善和各种原因的影响,长江电源亏损严重,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境地,厂宿舍区原有的良好环境已不复存在,完全被“脏乱危破”所取代。具体表现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职工住宅楼因年久失修而危破不堪,严重威胁着职工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建成的职工住宅楼也问题多多,房屋顶层出现裂缝,基本设施老化,自来水管、生活污水管及下水道、粪便池等“跑、冒、滴、漏”等现象成了常事,让职工们大伤脑筋;职工因住房拥挤而擅自搭建的情况比比皆是,虽经多次整治,但总是禁而不止,已成了一种顽疾。
“会让你们生活在花园里”危机总是与机遇并存。
机遇一:由于长江电源位于被称为“中国建材第一市”的武汉市西汉正街市场核心地段。据该公司职工反映,长江电源拥有自主产权的长江建材装饰城,是一个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的板材市场,每年仅租金一项就能给企业带来高达2000多万元收入。
机遇二:在2002年的危房普查中,长江电源的家属楼有40%以上被武汉市房管部门定为危改房,亟待成片改造,这里面蕴藏着巨大的危改项目商机。这对于平均月工资仅有500元左右的长江电源职工而言,无疑是极大的机遇。事实的确如此。近年来,国内区域经济发展迅猛,“经济圈”模式影响巨大,湖北省正在蕴酿出台“大武汉经济圈”规划,在此背景下,武汉市这几年商业地产持续升温。
此次长江电源的危房改造工程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吸引了各方“神仙”,包括一些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是磨拳擦掌。但令开发商们望而生畏的是:如果他们要拿下这块地,必须具备相当的实力来先期完成职工危房改造,而涉及的前期拆迁、安置和改造等问题是一个庞大和系统的工程,牵涉到原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搞不好是会“出乱子”的。所以实力稍逊的开发商是不敢轻易参与其中的。
据职工代表反映:2003年,就在众多投资商还在观望时,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国商业)主动向长江电源提出,由其投资进行职工住宅的危房改造,当时南国商业提出的口号是“改善职工生活,提高居住质量”。为了表示诚意,南国商业还专门用大轿车拉着职工代表们去参观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国置业)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南国商业对长江电源职工称:“会让你们生活在花园里。”
“肉吃了,还要把骨头吞了”
此后,在长江电源紧密配合下,南国商业进行了全面的职工住房普查,包括报请武汉市相关管理部门专门到长江电源进行危房认定的验收。2003年4月,南国商业以长江电源的名义向武汉市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了改造长江建材装饰城的项目。同年10月,改造工程正式开工。
但细心的工人们发现,南国商业改造的全部是厂区和厂房,完全没有涉及到任何居民动迁和还建内容。这让满怀希望的职工们开始由怀疑、到议论再到强烈质疑,职工们开始自发向他们的上级———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反映情况:“南国商业实际的项目开发不是危房改造,而是以危改的名义把长江建材装饰城改造成大武汉家装广场,是一个商业项目。”
2003年12月,由于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的干涉,开工仅一个月的长江建材装饰城改造被迫停工。原电子工业部一位领导在一次长江电源职工座谈会上讲到:“肉吃了,还要把骨头吞了。”就南国商业而言,长江电源的厂区开发及其拥有的长江建材装饰城的确是块肥肉,而厂区周边近80亩属于危房的职工宿舍区,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要操盘长江电源而又无法绕过的“硬骨头”。
南国商业究竟会不会啃这块“骨头”呢?
一个月后,南国商业就与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2004年1月,长江建材装饰城改造工程再次开工。在这次协商中,长江电源职工宿舍区改造工程第一次通过文字协议与大武汉家装广场项目联系在一起了。据双方于2004年5月25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的相关问题协议书》显示,南国商业同意在厂区地块成交确认后改造住宅区。但前提是:“长江电源应负责落实该项目享受武汉市危房改造优惠政策,并能满足该项目实施要求的其他规划条件。”
这个协议看似骨肉相连,但如果得不到危改项目优惠政策这根“筋”,肉和骨头还是要被剥离,要被“剔”掉的。“南国置业就是南国商业”
据职工反映,其实早在2002年7月15日,长江电源就与南国商业签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附件中包括一份《交地程序及其进度》。而武汉市工商部门的资料显示:武汉市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4日,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的批零兼营。也就是说,南国商业并不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的资质。
———2003年5月23日,这家尚不存在的公司还以租赁改造的名义,与长江电源签定了提前开工的《协议书》。
———同年11月10日,成立仅两个多月的南国商业与长江电源又重新订立了合同:将包括厂区、长江建材装饰城和一部分职工宿舍区约为195亩的土地及建筑租赁下来,租赁价格简直就是“跳楼价”,长江电源仅从长江建材装饰城就可收取租金2000万元,现在加上了100多亩厂区土地,与南国商业签订的租赁金额竟然只有960万元。这当中究竟有何猫腻,职工们就不得而知了。
租赁合同中还规定双方的租赁关系在由南国商业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终止。也就是说,解除租赁关系的前提是土地的受让方必须是南国商业。房地产转让底价为每亩补偿金60万元。合同还规定,如最终转让价低于底价时,长江电源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宗房地产,如果实际转让价超出底价,超出部分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很显然,合同规定已经将第三方的介入通道完全堵死。
———2004年9月15日,南国商业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在这次变更中,南国商业在主营范围中增加了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租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