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商品房空置面积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商品房价格持续攀升,房产的“积压”和房价走高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矛盾。那么如何控制空置房增量面积,同时快速消化现有空置房?对此,链家市场总监金育松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虽然目前很多经纪公司都建立了相关尾房营销信息平台,但由于行业始终缺乏权威官方关于空置房的专业网站,不能使空置房信息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共享,这种信息不对称也是空置房难于消化的一项重要原因。
金育松因此建议建立权威空置房信息网,加大空置房信息披露,促进市场上有效需求与空置房做到最大匹配。
二是实现销售模式及空置房管理办法的多样化,促进空置房实现最大程度利用率。如采取“以租代售”、“租售两全”、“通路销售”等新的销售模式,让空置房在“空置期”依然产生价值。
三是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刺激空置房的消化。如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下达《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其中就对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在2002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空置商品房免征契税,这就减少了房产消费者的购房成本。如果现在实行类似的优惠政策,将大大有助于空置商品房的消化。
-风险提示
竞拍空置房注意债务纠纷
同时检查开发商有无办理大产权证
我爱我家专业人士提醒购房者,通常房屋建成以后,一般由开发商向建委申请房屋初始登记,也就是所谓的办大证。开发商将大产权证办好后,购房者方可申请办理小产权证。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大产权证,那么购房者的小产权证也无法办理,也就无法拿到房产证。因此,购房者如果购买空置年头较长的房屋,首先应查清开发商在最初建造该楼盘时是否为其办理了大产权证。
另外,对于一些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空置房,如业主购买新房后,因家里变故或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被银行、法院等罚没、抵押。
银行、法院等又将这些房屋委托给拍卖公司拍卖变现,这时就容易出现一种隐患,就是原业主可能在房产没收之前,将此套房屋二次或多次抵押给他人并私下签署协议,而银行、法院等单位在接收时并不知情,拍卖时就容易出现第三人债权、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