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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公积金沉淀闲置 背后利益纠缠谁知?

2005年11月04日 13:11:34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8月份发布的央行《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在过去的一周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这一次的主题词是“公积金”。

  报告称,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全国仍有沉淀资金2086.3亿元。这些资金的保管运作完全掌控在340多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中。

  2000亿这个数字的确刺人眼目。联想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置业提供货币化保障的初衷,就使人不能不问个究竟,为什么众多买房人在慨叹房价过高而打消购房念头的同时,会有如此巨量公积金沉淀闲置呢?

  即使有政策性、补贴性背景,公积金的使用仍然无法绕开各种利益的纠缠。比如开发商。这一群体大多对公积金贷款缺乏积极性,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会影响其资金回笼速度。

  再比如各商业银行。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相差20多倍的利息差,促使银行必须使出一些特别招数应对,比如与开发商之间的强制性协议,要求后者必须向买房人推介银行自营性贷款。

  除去利益驱使外,公积金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也值得探讨。有专家指出,1996年起至2005年的9年时间里,上海房价一路上升,但普通公积金贷款额度只是到最近才有所提高;以及公积金贷款缺乏差异化操作,也将一些潜在的受益人拒之门外。

  各种原因导致了央行报告的明示——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一般较难申请,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的效果不明显,今后住房公积金在运作中应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便利。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的公积金运用率却可圈可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李持缨透露,截至2004年12月31日,管理中心累计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政策性贴息)22.72万笔,发放金额431.67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高达96.99%。

  进入第四次审议的《物权法》终于在“70年大限”问题上实现突破——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新草案将原草案中有关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改为可“自动续期”。这一改动着实令业主们一直为“70年后”而悬着的心安稳了下来,同时对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也构成了一个难得的利好。可以想见的是,在经受系列打击之后,二手房市场有望以此为依托再次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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