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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先借高利贷后降房价的背后

2005年11月02日 11:08:37来源: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开发商资金压力已经非常大了,对开发商的委托贷款利率基本上已经超过15%,同地下钱庄的高利贷已经相差无几,原先主要做证券拆借业务的中介现在已纷纷转做房地产资金拆借了,开发商融资抵押房产的估价值差不多只有市场价格的一半了。”

  “开发商们为什么宁愿借高利贷也不愿大幅降房价呢?”在今年年中的时候,业内有几位朋友与我谈论此事,他们中有几位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感到大惑不解。我对他们解释说:“这关键在于开发商对楼市后市走势还心存幻想,一旦幻想破灭那就是降价血拼的真正开始。”

  房价涨跌预期截然相反开发商抱定上涨幻想

  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点措施”, 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在短短时间内,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央接连出台一次比一次更为严厉、更为具体的宏观调控措施,毫无疑问,这彰显了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决心。

  虽然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规定已经相当具体,但是,由于出于对当时房地产市场形势的不同判断,或者说出于不同利益的考虑,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理解却是有所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

  主涨派认为,“稳定价格”是指房价的小幅上涨——

  如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认为:七部委文件肯定房地产没泡沫,房地产整体市场发展正常。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也认为房地产宏观调控“稳定价格”,并不是要把过高的房价水平拉下来,而是要使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在可接受的上升幅度内;无论如何调控,房价必将稳步上涨,只不过是涨幅小一点而已。

  而看跌派则认为,“稳定价格”是旨在实现房价的理性回归——

  如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则认为:七部委新政兼顾公平,投机炒做之风将受到抑制,市场、房价将回归理性,“我宁愿看到房价下跌,也不愿看到房价反弹。”

  我在5月份发表的《房地产新宏观调控就是要迫降虚高的房价》中也曾明确指出:在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鉴于房地产价格经过近两年的飙升,早已严重偏离其房地产价值了。根据价值规律,此时的“稳定价格”,就只能是采用经济、法律、行政等种种手段,遏制住房价迅猛上涨的势头,并把当前虚高的住房价格切实降下来,使其理性回归到住房价值这一轴线,并尽可能围绕住房价值这一轴线,在小幅范围内上下波动。

  而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在谈到房地产新政后国内房地产价格走势时,看法更为大胆,他认为:哪些地方房地产价格大涨,受宏观调控影响,这些地方的房地产价格就会大跌,而且不是小小的调整。像上海,房价应该下跌50%,北京房价也应该下降30%,否则,国内房地产价格要得到稳定、房地产投资过热要得到抑制是不可能的。

  如果说,在国务院新旧国八条、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出台前,对政府将会如何对市场进行引导和调控,未来的调控措施又将会对行业和企业产生什么的影响,市场各方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看法和猜测,行业的前景也有些扑朔迷离,不够明朗的话。那么,坦率地说,在国务院新旧国八条、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意见出来后,对调控的目标、底线,当时市场各方主体也依然未能取得明确统一的看法和认识。《南方都市报》对此曾有报导指出: “新政”出台,即遭一些地产商或明或暗的质疑和反弹。据说,房地产商界两大民间组织——“中城联盟”和“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连连开会,研究对策,呼吁行业救市。有意思的是,在一个与房地产关系不大的论坛上,本是论坛主持的建设部官员梁小青,居然与冯仑、任志强就“楼市新政意欲何为”激辩起来。

  尽管依然有专家学者对房地产开发商不断地提出未雨绸缪的预警,但是,开发商们对于这次房地产新政“稳定房价”的理解,除了个别的以外,几乎就一边倒地偏向于“国内房价的稳定就是房价的上涨保持在一定的幅度上,而不是房价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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