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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性合租 小心“引狼入室”

2005年10月11日 15:37:10来源:温州日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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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出租广告四处可见。卢春雨摄

  随着人口的频繁流动,许多青年男女以其新的生活方式,与异性合租住在一起,这种被人视为“时尚”的居住状态,已经悄然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如今,单身青年生活越来越追求个人化,并且有着很浓的自我色彩,“合租一族”尽管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事物,但它所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却不可忽视。

  合租房屋女子遭不测

  今年以来,鹿城区因异性合租问题已经诱发了多起案件,犯罪分子在合租房内对单身女子进行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其罪恶令人发指。

  案例一:今年初,在温打工的江西籍女青年孙某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承租了市区南浦住宅区一套住房,为了减轻租金开支,她通过网络发布了合租信息。3月下旬,乐清籍男青年南某与孙某合租在了一起。可如此的异性合租,却为日后生活埋下了隐患。4月12日晚,南某酒后回到住处,看到孙某正在看电视,便借着酒性对她非礼,强行抚摸,意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在孙某的拼命反抗之下,南某才停止了图谋不轨的行为,后南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拘。因怕事情闹大,南某家属在与孙某协商后,向她赔付了18万元。鉴于此以及南某中止犯罪的情节,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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