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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房关系国计民生 政府应给百姓保障

2005年09月28日 09:32:0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网上的一则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经济适用房单价在2000-3000元低收入者买得起的占39.7%,2000元以下买得起的有45.22%。也就是说,如果经济适用房的单价在2000元以下,将有85%以上百姓买得起!而有72.4%的人希望建经济适用房!

  这样的价格开发商是不是可以建得起来呢?本人身为地产界人士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看看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2600元的低价位吸引着成千上万的居民排队求购的局面也就知道,这个价格是属于“开发商可建,百姓能买得起”的。而北京已代表了全国的最高房价,又是高层建筑,而全国占大多数人口的中小城市(镇),采用多层建筑形式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该在1000-2000元/平方米之间,是广大中低收入阶层能买得起的。无论是从解决三农问题转移人口的角度、加速城镇化的角度、拉动内需摆脱当前房地产困局的角度、促进个人信贷消费确保中国银行业稳定发展的角度、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都是急需而有益的,政府何乐而不为呢?

  放眼看世界,苏联解体后,俄国政府在房屋私有化的时候,每人有18平方米是免费供应的。在新加坡实行“让80%居民买得起房”的制度,由政府统一建设政府组屋(经济适用房),供应给广大居民。

  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是解决广大百姓住房的根本力量。我国政府对住宅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调节和政策性基本保障相结合的模式(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而如何坚定信念,切实有效实施,让经济适用房作为主角加速完成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要靠各级政府切实贯彻一个准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可上下一条心共同完成。

  我想,不论是住房、医疗、教育,政府的基本态度是明确的,那就是市场调节和基本保障相结合。党的三个代表一再强调:“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的”。也就是说,民众利益就是党的利益!

  解决好住房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国家在这样的大事上应该给百姓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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