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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房产交易契税新政执行 购非唯一住房上调3%

2010年10月13日 09:00:30来源:温州网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本月起,我市开始执行9月29日国家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高契税优惠的门槛,取消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税务部门获悉,本月起,我市开始执行9月29日国家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高契税优惠的门槛,取消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本月起,我市实行的契税和个税新政策为: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非唯一住房的则为3%;购买90平方米以上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若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按1.5%征收,非唯一的则为3%;若购买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及以上的,则无论是否家庭唯一住房,征收契税税率都为3%。与此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据悉,政策中的唯一住房是指“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新政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房管部门产权登记受理时间为准。10月1日前房产交易已经在房管部门登记受理还未纳税的,在10月22日前办理纳税可按原契税和个税政策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执行后,影响最大的是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非唯一住房的购房者。因为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非普通住房的,契税征收税率一直为3%,而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原减半按1.5%征收,但对购房套数并没有要求。现在购买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的购房者要多缴1.5%的契税了,如购买144平方以下总价为300万的非唯一性住房,原政策缴纳的契税为4.5万,新政策则要多缴4.5万了。

  海螺置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份以来,二手房市场的观望气氛渐浓,二手房成交量很少,多为黄龙、新桥等比较偏一点的地段,而且基本上是首次购房。看来,新政对温州楼市已经开始产生影响。

  据温州晚报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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