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出实招破解老旧房屋安全难题 危房维修加固可获补助
温州网讯 近日,龙湾区、温州湾新区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老旧房屋安全治理,打出政策支持、资金补贴、技术保障“组合拳”,全力推动危旧住宅焕新。该实施意见将于本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
长期以来,在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进程中,一批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房屋,仍以混合结构或多孔板砖混结构的形态留存,这些房屋逐渐显现墙体开裂、结构老化失稳等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农村区域部分房屋存在私自加层、违章搭建、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成为关乎群众居住安全的“心头事”。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将全面排查城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分类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完成现有在册封堵管控及动态监控的存量危房实质性解危工作。将通过维修加固,原址翻建,产权置换、证据保全等解危方式进行有针对性治理改造,提升房屋的安全性、舒适性、耐久性,让居民的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地基基础比较稳定、具备加固施工条件、暂无征收计划,且加固后能确保安全使用的零星危房,可进行维修加固,并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授权街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和施工。D级危房和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C级危房,由财政补助400元/平方米,补助总额控制在5万元/户之内。
原址翻建则适用于具备拆建施工条件且暂未列入重点项目和城中村改造等征收拆迁实施范围的D级危房。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原则上应先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再申请原址翻建。层数少于三层的合法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住房,若危房产权人为房屋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该危房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人均少于30平方米,在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原址翻建至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但建筑层数最高不得超过3层。同时,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米且不应大于3.5米。屋顶确需建设气亭的,气亭面积应与楼梯井面积相当,层高应低于2.2米。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危房原址翻建可申请补助6万元。
另外,实施意见还明确对列入重点项目、城中村改造等征收拆迁实施范围的危房,以及存在严重公共安全隐患且无法拆建或加固的D级危房,可采取产权置换、证据保全等方式解危。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龙湾出实招破解老旧房屋安全难题 危房维修加固可获补助
记者:佳雨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