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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售出的房子却被贴上“已售”标签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发布时间:2019-08-01 09:04:00 字体:
日前,市民董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称:中南瓯海印象·南府(推广名)开盘期间,在销售现场制作虚假房产销控信息表格,将未售出的房源,贴上“已售”标签,声称去化率达到70%,制造房源恐慌,存在误导消费者判断,以欺诈性行为诱导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

  “南府”开盘期间,房开的销售大厅展示了去化率达七成的虚假销控表,当时有业主拍下销控表并发布在业主群。

  ☉商报记者黄伟

  日前,市民董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称:中南瓯海印象·南府(推广名)开盘期间,在销售现场制作虚假房产销控信息表格,将未售出的房源,贴上“已售”标签,声称去化率达到70%,制造房源恐慌,存在误导消费者判断,以欺诈性行为诱导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近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投诉

  房开虚构销控信息,欺诈消费者

  据董先生等业主反映,中南房开在温子公司温州锦辰置业有限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购买者对中南品牌的信任,在中南瓯海印象·南府(推广名)开盘期间,销售部全体员工声称“南府”和“北府”价格相差3000—4000元,制造涨价氛围,促使购房者恐慌购买。近日“北府”开盘后,“南府”和“北府”的销售价格却相差无几。他们认为,房开公司违背商家应真实诚信提供信息的原则,让购房者产生严重误判,丧失购买心仪房产的机会,涉嫌欺诈销售。

  “在‘南府’开盘之后,实际去化率只有三成左右,却让销售人员虚假宣传,宣称去化率七成,营造楼盘热销的假象,利用从众心理误导本在观望的购房者与房开签约。”董先生称,“南府”开盘期间,房开的销售大厅展示了去化率达七成的虚假销控表,当时有业主拍下销控表并发布在业主群。在董先生等业主的维权群内,要求维权的业主近50户,他们明明可以买到心仪的楼层和套型,但因为房开造假的行为,丧失了选择更佳套型的机会。

  因此,董先生等维权业主表示,要求中南房开公司就此事给个说法并要求无条件退房。

  记者调查

  销控数据和房产交易网有出入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了解到,中南瓯海印象(推广名)由2个不相邻的地块组成,“南府”备案名为榕庭湾,位于霞坊路;“北府”备案名为观棠湾,位于南湖路,两个地块相距约900米。其中,备案名为榕庭湾的“南府”于6月27日开盘,共推出296套房源,截至7月31日17时30分,该盘已销售备案146套,销售率约49%,与业主现场拍摄销控表所显示的70%存在较大出入。

  而且,记者经过统计,销控表显示未售的20余套房子,已经在房产登记网上显示“已售”。这表明,如果这部分业主根据房开当时提供的销控表进行购房,则意味着可供他们购房的选择范围缩小。

  7月30日,记者就此事向开发商求证。中南房开相关负责人承认,“南府”销售现场销控表确实存在瑕疵以及信息不实的事实。

  一名中南房产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在制作销控表时,因为前期交了意向金的业主有对房子进行预订,但这部分意向金还未转成定金,因此在制作销控表时,工作人员将这部分预订的房子,标注了标签,造成了销控表和房产登记网上的出入。“我们公司内部在7月1日就发现了这个失误,并及时纠正过来。”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实的销控表仅在展厅放置了2天半的时间。

  据悉,目前房开公司已就此事和业主进行积极沟通,住建部门和街道也已介入此事。

  部门回复

  销控表有误,已责令房开整改到位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瓯海住建局进行了解。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已收到业主关于房开销控表数据作假的投诉,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确定房开公司有违规操作行为,目前已责令整改。

  根据瓯海住建局提供的一份投诉回复显示:经调查核实,“瓯海印象”榕庭湾项目因房开公司销售人员在粘贴销控表时有误,导致销控表与认购情况有偏差。瓯海住建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要求房开公司予以整改,目前房开公司也已经在进行整改。今后瓯海住建局会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关于中南房开这种违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该如何进行处罚,还需联合市监等多部门共同认定,协商后需要联合执法做出处理。

  律师说法

  制作虚假销控表,房开公司构成侵权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雄俊律师表示:开发商公开进行摇号售房是一种要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然而本案中开发商在公开出售过程中将未出售的房屋标记为已出售向购房者公示,系虚假促销手段,属于欺诈行为,与发改委、住建部相关规定相违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在行政范畴内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民事范畴内的赔偿,消费者依据的是合同约定或者因虚假宣传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消费者很难举证赔偿金额。

  目前,此类行为在房地产行业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是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行为的民事赔偿规定不足,也希望有关部门引起关注并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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