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决定,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现行的2.35%调整至2.10%。自2015年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3.75%调整至3.50%;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4.25%调整至4.00%。
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2015年4月21日,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先前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从5月11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3.50%调整至3.25%;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4.00%调整至3.75%。
中国人民银行10日宣布,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26日通过官网发通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自8月26日起调整。此项调整,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27日下午宣布,自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午发布通告称,市区自9月1日起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申请(今年7月15日本报曾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进行过报道)。市直、鹿城、龙湾、瓯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选择公转商贴息贷款解决购房资金需求,也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