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在文成首府(东方豪庭)开盘当天支付首付款并签订买卖合同后,发现开发商原本绑定的赠送车位的优惠没有了。这几天,几十位遇到同样困惑的购房者多次找开发商讨说法,但开发商表示,综合顾客需求后临时更改了销售方案,取消赠送车位并已经告知了购房者。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这究竟怎么回事?
邱先生是开盘首日支付首付款并签订合同的一名购房者,他告诉记者,文成首府开发商前期的宣传资料、广告、预售方案等都有写明“开盘当日支付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享受3%优惠,并赠送指定车位。开盘当日认购,且3日内支付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享受1%优惠,并赠送指定车位。”查看邱先生提供的一份东方豪庭预售方案,的确写着上述“赠送车位”的优惠政策。
可交完钱签合同时,邱先生发现合同内未标明赠送指定车位,询问后被告知开盘价购房并不能获赠车位,如果想要车位,必须以更高的备案价购房。
既然当场已经得知没有车位赠送,为何邱先生依然在合同上签字呢?邱先生告诉记者,订金与首付款已经支付,工作人员表示不能退款。而购房者王女士表示,合同篇幅很长,大家都没仔细看是否有赠送指定车位就签了。
另外,不少购房者反映,在开盘当日售楼现场,主持人的发言中明确说到“买房送车位”。还有购房者质疑购房流程的合理性,王先生说:“现场大家是先交定金,再付首付款,最后才拿到合同,等发现没有送车位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预售方案变了我们不知道,目前我们已经和开发商协商5次了,但仍然没有结果。”据邱先生介绍,多数购房者是冲着赠送的车位购房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备案价购房才赠送指定车位,他根本不可能购房。因此,同多数购房者一样,他希望开发商根据原先知晓的预售方案说明,赠送指定车位,或给出相应处理方案,让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跟随邱先生等小区业主来到文成首府售楼厅了解情况。记者现场拨打开发商两个董姓负责人手机,但均未能成功接通。过了近20分钟,一名自称是销售总监的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
据该负责人介绍,东方豪庭项目开盘是经过住建部门预售备案的,当时预售价为18000元每平方米的均价,确实包括赠送指定车位。赠送车位其实就是捆绑销售,经过市民的反馈了解,成本价太高难以承受,也有部分市民并不愿意接受捆绑销售,所以在开盘前一天22时许经过研究后决定调整方案,即降低总价,取消捆绑销售。
“当时时间比较紧,我们工作人员都及时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联系了客户,担心部分客户不了解情况,第二天我们还在所有价格销售表上、通道等,都标注了‘以开盘价购买不赠送指定车位’的相关信息。”该负责人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出示了手机中的销售价目表,在该价目表下方写明了“1、以上价格仅限开盘当天有效;2、以上价格不含车位;3、如需车位,则须按备案价执行”等备注信息。
开发商表示,他们的确在开盘日前一天晚上临时更改了销售方案取消赠送车位,但已经及时以电话、微信和现场价格公示的方式告知客户。可事后据部分购房者告知,他们并没有收到方案变动的相关消息,大家也没有关注价目表下方的备注,而现场工作人员当时也并未及时说明情况。
对于主持人的说辞和购房者对流程合理性的质疑,开发商是如何解释的呢?该销售负责人表示,主持人所说的开盘购买送车位情况,确实是口误,因为预售方案有变动,主持人却还按照原来的方案进行了解说。而当时现场人很多,比较混乱,工作人员并未注意到,也不能每一个人进行逐一解释。在这方面沟通上,其表示确实存在纰漏。而流程方面并无不合理之处,都是按照往常习惯进行,客户要求的话,完全可以先看合同。“业主多次前来反映问题,其实是双方沟通不良造成的误会,我们也希望尽可能做到让客户满意,但以开盘价购房已经优惠了,确实不能赠送指定车位。”该负责人接着说道。
记者向住建部门核实了业主提供的东方豪庭预售方案,并了解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在备案中。县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负责人也给出了相关建议。
“假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要把自己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们,如发票、交易记录等,这样我们就可以介入。”该负责人介绍说,消费者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扫描温州淘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