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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两套房卖了一套 再买也算二套房

2013年10月25日 15:03:48 来源:温州都市报

  市民卢先生来电:我名下原来有两套房子,后来卖掉一套,现在想在市区再购买一套房子,是不是算二套房?如果算二套房,可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建委有关人员答复:像卢先生这种情况,算购买家庭二套房。但以前购房时如办理过商业贷款的话,即使卖掉,新购入的二套房也不能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如果第一套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或当地(县、市)的平均水平,则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我市对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依然采取限购政策,职工购买家庭二套房,需第一套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或当地(县、市)平均水平,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自住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我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如下:全市41.91、瑞安市32.75、乐清市46.92、洞头县45.91、永嘉县45.32、平阳县51.92、苍南县53.28、文成县47.15、泰顺县56.49(其中:市区参照全市平均水平执行)。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首套房利率为4.5%,二套房5年以上贷款利率上浮10%,即4.95%。

  袁曙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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