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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遭恶意破坏 买主有苦难言

律师提醒市民购买拍卖房屋需做好现状确认
2013年01月08日 09:18:29 来源: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原以为通过拍卖行购买一套装修完备的二手房,可以放心拎包入住,谁知道前房东在交付前竟恶意破坏,砸毁房内所有装修。面对惨遭“毁容”的房子,买主何先生又气又恼,不知道可以向谁讨个说法。目前,参与拍卖程序的鹿城区人民法院表示会介入协调解决。律师提醒市民在购买拍卖房屋时一定要做好现状确认,以保障自身权益。

  去年12月11日,市民何先生通过温州佳得拍卖行,花了445万元购买了市区一套二手房。两周后,当他带着从法院接收的齐整手续来看房子时,却发现房子已被“毁容”,房内的装修被毁坏殆尽。

  在何先生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房内所有铺设的大理石每一块上面都有几个电钻孔,预埋电线统统被剪断,木地板全部撬起,厨房卧室等房间柜门不翼而飞。何先生说自己在哈尔滨经商,常年不在温州,本想拍得一套装修完整的房子,给85岁的母亲直接入住。“拍卖行之前给我看过房子的照片,说到时候只会搬走可以移动的东西,剩下的不会变。”何先生说,拍下房子后,曾有人打电话给他另外索要40万元,说不给钱就把房子的装修都给砸了,何先生当时没有理会。

  “现在这个房子只能重新装修,可是我人在哈尔滨,根本没有精力顾及,很头痛。”何先生认为自己所出的购房费包括了房内装修,温州佳得拍卖行有责任保障拍卖物的完整。

  温州佳得拍卖行的郑经理说,他们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通过法定程序对房子进行拍卖,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很遗憾,但无能为力,只能通过跟法院衔接解决问题。

  鹿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前房东一直到拍卖完成后才搬出来,他们曾告知前房东只能搬走可移动的物品。现在他的做法属于恶意毁坏法院查封的东西,法院会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子的拍卖过程都是依法进行,中间没有纰漏,但是他们愿意介入,协调解决前房东对何先生的赔偿问题。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丰满表示,此类案件若能查实毁坏事件发生在法院裁定拍卖成交之前,属于拍卖过程中标的被毁坏,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行对拍卖标的有妥善管理义务,以保证标的与公示时一致,拍卖行存在保管不力的责任,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发生在法院裁定之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拍卖标的所有权在裁定生效之日起已发生改变,原房东恶意毁坏的价值如果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除赔偿买主的经济损失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姚律师提醒市民,通过拍卖行购买的房子,一定要在签收法院裁定书之前进行现状确认,以保证所接收的标的符合拍卖价值。叶家佳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拍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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