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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地产“5星级的家” 门关不上 业主维权三年

2012年09月26日 16:15:59 来源:法制晚报 查看评论

 

  收房时业主称“门都关不上”

  2008年年底收房时,夏女士懵了。“完全和当初的装修承诺不一样!”夏女士说,“一进屋就感觉非常一般,根本体会不到豪华的感觉。”

  按开发商的承诺,这套套内面积只有43.35平方米的小户型,装修费总额高达近22万元。但如此“高档”的装修,竟然门都关不上,马桶盖是碎的。

  夏女士之后又发现了漆面、桌面、门面有划痕,窗户密封不严,下水处异味大等诸多问题。

  和其他业主一聊,夏女士发现,很多人的遭遇和她一样。其中,一位购房面积、户型及装修承诺标准与夏女士完全相同的业主,请来专业人员检查验收,结果查出了81处瑕疵,且鉴定出房屋的装修标准仅为每平方米1000元。

  涉案装修公司参与多个项目

  起诉前,夏女士和其他业主一起做过调查。他们最终了解到,为小区做装修的是广州市佳俊装饰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与星河湾[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雅居乐集团以及招商地产均有合作,其中招商地产在广州的金山谷[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项目,在深圳的兰溪谷、依山郡、美伦公寓等项目都有该公司参与。

  诉求被驳

  法庭上开发商否认豪华标准

  为了讨个公道,2009年8月4日,夏女士以侄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招商地产双倍赔偿装修费、设备差价款共计500880元。

  夏女士的侄子是这套房屋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而他身在美国,夏女士作为代理人替他打了官司。

  夏女士向法院称,招商地产的售楼人员多次明确地允诺与说明了房屋的装修标准为5000元每平方米,同时也对精装修标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允诺与说明是具体、明确的。

  招商地产则认为夏女士的诉讼请求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否认其对精装修标准进行过宣传。

  招商地产表示,即使有个别的销售人员进行了宣传,也是个人行为,公司不认可。

  “400天之后,案子有了结果。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理由是起诉状的正本是我代侄子签名的,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是他本人亲自签名。”

  法院认为,夏女士委托的律师不能拿出经过涉外公证的起诉状,夏女士的侄子本人也不能到庭确认起诉状中的内容,所以起诉不符合条件。

  再次起诉叫侄子回国应诉

  夏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她经过反复考虑,最终把身在美国的侄子叫回国,让他亲自起诉。

  第二次起诉,夏女士的侄子把索赔金额减少到250440元,其他诉求与此前一致,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也与此前完全一致。

  法庭上,招商地产代理人指出,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十”中约定:“对于本合同订立以及对于该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买卖双方均已在本合同中进行了约定,不存在遗漏情况。”

  “因此,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所谓的“其他形式”,包括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模型等。

  招商地产代理人表示,“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导向、装修装饰和家具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楼市 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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